“我想這個責任並非我造成的,都是常叔和宋阿姨的錯誤觀念造成的,他們前期的做法太荒謬了,他們的期望更是不切實際。
我說這些話範姐你可能不太相信,起初,我並不想提交這個證據,一是我不想介入案子太多,畢竟我隻是打醬油的,真正的利害相關人是我姐、張鋒和常雨澤三人;二是我不想讓常雨澤仇視我,我跟常雨澤沒有直接的利益衝突,我犯不著出庭指證他。
隻要這個案子能夠按正常程序走,至於最終對常雨澤的判決結果如何,都是你們國家的法律問題,我無所謂。
可是,你們的做法太囂張太荒謬了,妄圖把一件極其惡劣的殺人凶案隱瞞於無形。受害者可能終生癱瘓,成為可憐的植物人,而殺人凶手則是逍遙法外,繼續仕途高升。
你們欺負張鋒不能說話,就隨便整些證據,想來個死無對證。我覺得你們這樣做不僅是褻瀆我的善意,也是在侮辱我這個證人的人格。
範姐應該了解案件發生的緣由。張鋒隻是熱心開車送我姐回來參加一場庭審,他當天就要返回上海。常雨澤卻趁機堵住他,關押他,毆打他,折磨他整整一夜,末了再一槍放倒他。
為什麼我姐一定要替張鋒維權?因為張鋒是送我姐回歸德才遭受殺身之禍的,如果我姐不替張鋒伸張正義,她會內疚一輩子。我姐並不是因為跟張鋒有不倫關係才竭力維護他,而是作為一個朋友一個同事因為她的關係遭受傷害而打抱不平。
我想範姐應該可以理解,如果你的朋友,或者同事,因為你的關係而遭受別人的傷害,你會如何?你一定也非常憤怒吧,也一定要替你的朋友或同事討回公道吧。
我可以證明,我姐跟張鋒的關係並不象常雨澤所說那樣不堪。至於她跟張鋒曾經發生過的事情,其中可能有些隱情,隻是我姐不願意說出來。常雨澤以此為借口,不僅多次羞辱我姐,還多次毆打張鋒,這次更是想殺死他。
我姐隻想替張鋒討回公道,隻想這件因她而起的凶案走上正常的法律程序,隻想殺人凶手得到應有的法律製裁。可是範姐你也看到了,他們多方設阻,處處壓製,銷毀物證,提供假證,扭曲人性,抹殺罪行,最終是顛倒黑白。
這段時間我姐活得非常痛苦,簡直是痛不欲生。她連信仰也要動搖了,她在自問國家是不是還有法律存在?權力是不是真的大過法律?
我實在看不下去了,我要給我姐提供一些幫助,讓案件回歸真實。就這樣,我把先前的證據提交了出來。”
範麗心中黯然,殷蔓蔓的態度很明確,她指明要幫助徐虹,至於她頗廢口舌所講徐常張三人之間的糾葛,她無心關注。她岔開話題,希望能找到其他切入點,她說:“我看過視頻了,常雨澤當時的表現太異常了,你兩次大聲製止他,他都沒有聽進去,還是不顧一切的開槍。當時真是太危險了,想不到你會奮不顧身的推開張鋒。
就我所了解,你對張鋒的人品並不認同,對於這樣一個你也不認同的小工人你能舍身相救,你的行為非常偉大啊。”
“範姐見笑了,我可沒有那麼偉大,我當時隻是本能反應。可能我在國外所受的教育有別於中國吧。我認為人的生命是無價的,從人的生命權來說,美國總統與美國乞丐的生命權都是一樣的,起碼在法律上是相等的。
我當時覺得張鋒不該死,常雨澤無權剝奪他的生命,所以我盡我所能製止這種錯誤的發生。我有一個理念,‘如果我能阻止犯罪,但我不去阻止犯罪,我就是在犯罪’。
當然,我知道常雨澤不會故意傷害我,所以我才敢那樣做。”
“我非常認同你的看法,常雨澤絕對不會傷害你,他嗬護你還來不及呢,嗬嗬。就這起案子,我已經批評他幾次了,他也認識到錯誤了,早就悔得腸子都青了,可是既然事情已經發生,他也有心理準備,願意接受法律的審判。
隻是,常雨澤跟我強調過,他當時隻是氣憤而已,隻想射傷張鋒,給他留下一個深刻教訓,他根本就不是殺他滅口。就徐虹跟張鋒所做的那點事,早已經傳開了,他還不至於愚蠢到殺死張鋒遮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