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虹沒有明顯的情緒變化,隻有眼睛濕潤了,她靜靜的停頓片刻,詢問常雨澤:“被告人確認你發到網上的日記都是鄭衛華真實所寫的?”

常雨澤:“是的。”

徐虹:“你確定你發到網上的日記都是你親手從鄭衛華電腦裏複製下來的?”

常雨澤:“去年某月某日晚,鄭衛華外出吃飯,被人襲擊,他隨身攜帶的筆記本電腦被搶走,這個電腦落到你手裏了,是不是?”

徐虹:“襲擊鄭衛華,搶奪他的筆記本電腦,都是你指示的,是不是?”

常雨澤愣了一下,心中說不出的苦澀,話說到這個份上,他想否認也否認不了,如果說他當時並不知情,都是張鋒一手策劃實施的,估計法庭上沒有一個人會相信他,張鋒造的孽,他卻不得不背黑鍋:“我承認我與此事有關。”

陳律師苦笑,常雨澤網上發貼損害他人的聲譽已經觸犯了法律,指使他人襲擊鄭衛華並搶奪他的貴重物品又是違法行為,這些罪行累加起來對他大大不利。

所謂債多不愁虱子多了不癢,陳律師不打算一一應付這些旁末枝節了,他隻能集中力量處理“徐虹與鄭衛華通奸”這個核心證據。

徐虹:“你確信你發到網上的日記是鄭衛華親手所寫,你從他電腦裏找出這些日記,沒有經過修飾改動,又完完整整的發給劉飛?”

常雨澤:“他的日記非常多,我沒有全部發給劉飛,隻是發給他一部分內容。日記裏有些內容色情描寫非常露骨,連我都不忍卒讀,我把這部分內容作了刪除。除此之外,所有內容都是鄭衛華所寫。”

徐虹:“被告人身為政府單位主管控申工作的幹部,理應知道這個原則,凡是發現某公職人員有違法違紀事實,都應該上報給紀檢部門,是不是?”

常雨澤:“是的。”

徐虹:“那麼你剛才所說你確信你發到網上的日記都是真實的,那也就是說你確信鄭衛華有違紀行為,但是你沒有把鄭衛華的違紀材料上報給紀檢部門,而是自行發到網上,你清楚這些內容發到網上會帶來什麼影響嗎?”

常雨澤沉默。

徐虹:“無論你發到網上的日記是否真實,不經過法庭審判,它們都不能作為證明鄭衛華和你妻子通奸的證據,並且也不能作為你指證你妻子與鄭衛華有罪的合法證據。

你把這些日記發到網上,毫無疑問,你的動機就是讓你妻子的名譽受到傷害。你的行為事實上已經損害嚴重了你妻子的名譽權,嚴重玷汙了你妻子的清白!”

常雨澤大聲辯解:“我承認日記上網讓你名聲受損,但是我沒有玷汙你的清白,因為你與鄭衛華通奸就是事實!在銀監局捉奸之前,我已經初步掌握你與鄭衛華通奸的證據,因為不是直接證據,我沒有給你明示。

在銀監局開槍捉奸之事上,我承認做事魯莽,把拍攝到的直接證據又刪除掉了。那時候,我雖然非常痛恨你,我還是希望你能給我坦承錯誤,悔過自新,我們的生活還能繼續下去。

但是,你頑固不化,不僅死不承認錯誤,反而不知收斂,暗中仍然與鄭衛華有來往。不得已,我才想到奪取鄭衛華的筆記本,目的就是查找你與他通奸的其他直接證據。

我承認我奪取鄭衛華的電腦有違法行為,但是,就因為有了他的電腦,我才從中找到更有力的證據,裏麵不僅有鄭衛華本人所寫的玩弄女人的日記,還有他和徐虹合拍的色情照片!

通過這些證據,我才看清我妻子的真麵目,她是一個如何淫賤無恥的女人,一個幾乎不可救藥的女人,這樣的女人就應該受到道德的鞭笞!”

徐虹冷聲回應:“你真的很會演戲,你現在已經分不清哪是現實哪是你的臆想了!哈,真是可笑,你不僅修改偽造了日記,還偽造了色情照片,你怎麼不把那些偽造的照片也發到網上呢?對了,你不敢發上去,日記隻有文字內容,增減和變動一些文字沒什麼差別,假照片一發上去就會被人甄別出來。

你不用再叫囂,此案結束,我會另案起訴你誹謗罪侵犯我的名譽罪。希望你把偽造好的那些證據再完善完善,以免拿上法庭就鬧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