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了鄭的電話,於東仁知道情況危急,常都已經開槍了,說明他火氣極大,想勸他冷靜下來很難,他就讓鄭給局長劉逢東打電話,隻有局長才能降服怒火中燒的常。
因為這件事情是市局領導親自出麵解決的,於東仁並沒有到銀監局去。等事態平息後,鄭準備送那個女人離開,又打電話請求於在暗中護駕,防止常突然衝出來。
鄭開車從銀監局出來,於開車暗中跟隨。在一條小街上,那個女人從車裏下來,上了一輛寶馬車,寶馬車隨即就開走了。
借著不太明亮的街燈,於見那個女人穿著花裙子,戴著遮陽帽,身材與徐虹相似,卻不是徐。常徐是市局的模範夫妻,徐又是法院院長的千金,於見過徐,記得準,不會認錯人。
過了幾天,鄭又聯係於,他說他也算是歸德市有頭有臉的人物,就這樣被常擺了一刀,很沒麵子,他希望常給他賠禮道謙。
因為於親眼所見那個女人不是徐虹,確信是常誤會了鄭,並且多天過去了,常跟徐兩口子也沒有再鬧什麼風波,於以為常已經弄清楚了事情真像,就決定牽頭給二人說和。
於一再給範解釋,他當時沒有任何汙蔑常的意思,雖然他跟常交往不太多,但他始終把常當作好兄弟,他確實是好心好意想給二人當說和,化解兩人的誤會。
範麗表示理解,她問於東仁那輛寶馬車是什麼牌照。於說車牌號是廣東的,具體號碼記不清了。
她問於鄭是否給他談及那個女人的有關信息。於回答說鄭沒有給他提及那個女人的情況,他也不方便向鄭打聽。
她拿出寶馬女的圖片,讓於辯認。於仔細辯認,不能確認,他說當時是夜晚,又相距一兩個車位,除了確認不是徐虹外,具體相貌特征他沒有看清,現在更記不清了。
她問於在他撮合常給鄭賠酒時,鄭給他說過特別的話沒有,比如有關徐虹的事情。於回答說鄭告訴他徐虹要辭職,鄭說要是他跟常消除了誤會的話,他想挽留徐虹,他說他不想因此得罪徐虹的爸爸,也就是徐院長。
她問於在常賠酒那晚,常和鄭兩人的表現如何,有沒有反常的言行。於回答他當時感覺事情還算順利,常和鄭都表現得很友善很大度,似乎冰釋前嫌了。
她問於日記門發生後,鄭有否給他聯係過,談過什麼話題沒有。於回答說鄭那時有點怕了,他非常想跟常解釋清楚,可是連他自己都覺得很難解釋清楚,不過,即便鄭想讓於給他製造機會向常解釋,於也不會答應了,於知道常已經鐵了心,誰要是給他說反話就是侮辱他。
她問於鄭出逃後又否跟他聯係過。於立即否認,他說他跟鄭已經完全劃清界限,現在更不會跟他有絲毫瓜葛,他強調他以前不過是跟鄭同席喝過幾次酒,沒有什麼親情和經濟來往。
然後,於討好似的說,要不要他提供證詞,意思是不管範需要他提供什麼證詞,他都會執行。
範麗謝了於東仁,結束和他的談話。
通過這兩次調查,範麗覺得徐與鄭的關係已經很明確了,常雨澤被人下套了,徐虹被常冤枉了。事情就這麼簡單。如果常雨澤當時能夠全麵調查,一定很快就會擺脫困境,重新堅定對妻子的信心。可惜,他完全被讒言和怒火蒙蔽了眼睛和頭腦,聽不進他人的良言苦語,一頭鑽進捉奸泄憤的迷霧中去了。
範麗繼續調查,她要的不是證明常雨澤錯了,而是要找出幕後黑手,拯救他。
範麗決定找許娜談話。這是一個身份特殊的女人,她跟鄭衛華、徐虹甚至殷蔓蔓都關係密切,她可能不是陷害常雨澤一方的人,但是她無疑是幕後人比較關注的人,縱觀那些色情日記,鄭侵犯徐的情節幾乎都與她有關。
如果幕後人還在關注許娜的話,找她調查可能會驚動幕後人,或許會讓幕後人露出一點馬腳。這也是範麗所期望的。
許娜在上海居住。範麗給她打通電話,先介紹了自已的身份和目的。
許娜問:“你是公事還是私事?”
範麗:“算是公事吧。”
許娜立即回答:“一審判決是正確的,我的回答就是這樣。”
範麗知道,因為常雨澤網上發日記,導致她身敗名裂,她的老公被送進監獄,她自然惱恨常。她委婉說:“我知道你心情不好,不過我相信你能夠看出來,常雨澤也是被人陷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