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會這樣做,不代表常雨澤不會這樣做,如果常雨澤這樣做了,她也不會認為他做錯了,警察偵破案件就是與罪犯鬥智鬥勇的過程。如果常雨澤利用婚禮以及利用夏華對她的特殊感情來誘捕他,這也是警察抓捕罪犯的正常行為,隻要能抓捕到罪犯,采取一些計謀和手段是無可厚非的。

在這件事情上,她對常雨澤的不滿主要表現在兩點,其一是因為他始終隱瞞此事,或許他會以案情機密來搪塞她,那麼,從公來說他是對的,但是從夫妻關係來說他缺失了互信;其二是他開槍射殺夏華,這是明顯的過失行為,她無法想像在有活捉嫌犯的極大可能下他怎麼能開得了槍,單單用情緒失控不能解釋,他畢竟參加工作好幾年,他應該清楚明白開槍是多麼慎重的事情。

至於後來,徐安寧隱瞞了常雨澤的過失,纂改成立功行為,最後又沒有給死者家屬出示正式的規範的死亡報告,她與其認為那是某個人在執意犯錯,不如認為那是當前社會的弊病,在公權力麵前,個體公民的生命往往得不到足夠的尊重,看看那些礦難和意外傷亡事件就明白了。

徐虹接著看下去,她迫切想弄明白,那天,夏華和常雨澤在警車上到底談論些什麼,他們談論的事情是否與常雨澤開槍有關聯,夏華又是如何在中槍的情況下從水塘逃生的。

當我被銬上手銬押進警車時,我萬念俱灰,我覺得這輩子肯定要完了,被公安部專案組逮到了,哪還有翻身的機會啊。我們看港台等電視劇時,常看到這樣的場景,某嫌犯被警察逮到了,該嫌犯會與警察據理力爭,還會請律師過來解圍,即便該嫌犯被關到看守所,也有律師過去維護他的基本權力。

但是,現實與電視劇情是完全相反的,或者說與我們的國情完全相反的。當我被銬上手銬時,我就已經失去任何權力,不能抗辯,更不能請什麼律師維護權力,我的手機被收繳,我無權與外界任何人聯係,我不知道被警車送到哪裏,我也不知道我會關押多長時間才能受審,我隻能老老實實聽命,警察讓我幹什麼我就隻能幹什麼。

那時刻,我腦子一片茫然,我以為最終結局必然是死亡,所以,我提出一個請求,想回老家看父母最後一麵。我當時是這樣給姓徐的請求,如果他能滿足我這個小小願望,那麼在後麵的審詢時我會全力配合他們,他們讓我交待什麼我就交待什麼,盡快讓他們破案了結。

很高興,姓徐的還是有點人情味,他同意讓我去見父母最後一麵。

但是,當我來到村外時,我害怕了,不敢見我的父母了,象我這樣帶著手銬,被多名警察押解著,一看就是重犯,我害怕父母見了我會非常傷心。我不想再惹父母傷心,所以我叫停了警車,提出想跟常雨澤聊聊。

一路上,我暗中觀察那些警察,發現那些警察都帶著北京味,帶著上麵來的那種傲慢味道,我猜測這些警察都是北京來的公安部專案組的人,這些人裏麵隻有常雨澤一個人是本地警察,這說明常雨澤跟那個姓徐的頭頭關係不一般。並且,又是常雨澤利用他新婚大喜的機會設計把我誘騙回來,常雨澤的身份一定有些份量。

果然,我提出這個請求時,姓徐的又爽快答應了。

當我和常雨澤共處一輛警車時,你不知道我心裏是如何憤怒,麵對設計誘捕我的仇人,我恨不得撲上去用手銬砸倒他!可能還有嫉恨的情緒吧,他娶了我心中的女神;可能還有失落的情緒吧,我心中的女神卻變成了誘捕我的蛇蠍女人。

總之,我那時非常憤怒,但是,我不得不強行壓製情緒,我隻字不提你們誘捕我的事情,反而跟這個混蛋虛與委蛇,說些言不由衷的話。我當時還抱有一絲奢望,奢望他能看在老同學的麵子上,替我給姓徐的說說情。我明確表示會給他提供幾千萬讓他疏通關係,當然,最後也少不了他的好處。

可是,常雨澤卻給我擺出一副正人君子的樣,說些冠冕堂皇的官話套話,讓我如實交待罪行,如數上繳違法所得,積極舉報揭發,爭取立功機會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