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天開始,我不知在不覺的在漸漸的疏遠卓風。
隔天去了學校,我決定,不回去住了。
又到了周五,謝晶晶問我什麼還不回去,卓風怎麼不來接我。我隨便撒謊說,“他出差了,我要在學校陪你。”
她哈哈大笑,真的是非常高興,拉著我就去吃了肯德基,之後進行了我人生意義上第一次好友之間的逛街。
從前的逛街都是跟卓風,看到了東西就買,卻不知像這一次一樣隻是來逛,沒有買的念頭。
謝晶晶一麵走一麵跟我傳授逛街的樂趣,“散步有益於心身健康,多走走對身體好,比跑步強,跑步多累啊,消耗的卡路裏也不多,是不是?還有,不要以為逛街就是來買了,大多都是來看看,知道一下流行沒什麼,看看是否又自己合適的,回頭去某寶上買了高仿的,那穿著一樣,並且還便宜。來人送人扔掉或者做抹布了都不心疼。”
我哈哈大笑。
“逛街還有這套理論啊?”
“那是當然了。還有啊,你看,這些小東西,帽子,手鏈,耳飾這些小裝飾品,沒必要買真的,偶爾用一兩個假的,帶幾天,褪色了就扔,回頭再買,每次都不同,是不是新鮮感很多?這就是樂趣,那,你再看這個鞋子,嘖嘖,真好看,可是咱們穿上就不好看,還要為了鞋子買一堆衣服搭配,那一隻包就好幾萬吧,真的太貴了,賺錢不容易啊,花錢可跟流水一樣,省著點才行。”
是這個道理,我想,我也該知道如何省錢,盡管我從來不缺錢花。
“晶晶,你不是在打工嗎,怎麼樣?晚上出去做兩個小時累不累,都做什麼?”
她提著一條仿製的珍珠項鏈在胸前比劃了一番說,“不累啊,就是在酒吧端盤子,我這是為了增加社會閱曆,沒當做賺錢去的,學校社團的一個學長給安排的,很靠譜,不會被欺負我才過去的。”
我動心了。
“那帶我去看看唄。”
謝晶晶歪著鼻子哼我一下,“你還用社會閱曆嗎?卓風帶著你去都簽過多少大協議合同了,你現在要的是要知道如何應付那些有錢的老板將合約拿下來,懂不懂,傻妞兒?”她捏我臉,將項鏈戴我脖子上,繞了兩圈,跟著驚嚇不易的對我豎起大拇指說,“真俗氣,摘了摘了。”
我噗嗤一聲笑出來,扭她手臂上的肉。
她嘻哈哈的笑出聲來,拉著我又往別的店裏麵轉悠。
等我們逛了一天出來,看著已經落山的太陽,雙雙累的不敢再走,雙腳接觸到地麵都覺得痛的難受。
攔了輛車子就回了學校。
第一次,賴在床上,差使李陽給我們買了晚飯,她提著四人份的飯菜回來,滿臉的抱怨,“兩個懶貨,你們就不知道自己下樓去打飯嗎,離食堂才多遠,累死我了。”
李陽超級采購回來,大包小包,咣當一聲摔在床上,一抹臉頰,“我男友回去了,我好想她。”
謝晶晶不顧李陽手裏的飯菜一個枕頭扔過去,“湊不要臉,別虐待我單身狗,飯給我拿過來。”
“哼,敢打我還吃飯,喝西北風吧!”盡管如此說,李陽還是將飯菜放好了遞給我們,一屁股坐在我床邊上,回頭看我,愣了楞,“哎?卓爾,你怎麼在啊,我還納悶呢,我怎麼多買了一份,原來是給你買的啊。”
謝晶晶含糊不清的說,“恩,她家卓風出差了,就賴上我了,我們都要累死了,逛了一天,就喝了一杯奶茶,李陽,你都買什麼了,給我們瞧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