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王副隊長也站在一片樹蔭下,戴著手套的手拿著裝在一個透明的小塑料袋的那兩個煙蒂在凝視著。那是兩根很常見的“芙蓉王”牌的香煙,如果不能從這個煙蒂上提取到朱治天的DNA,那麼僅僅根據這個品牌,即使從朱治天的信息搜到他平常所吸的煙也是芙蓉王的煙,也無法憑此肯定這兩根煙蒂是朱治天和他的同夥留下的。
而如果是去比較朱治天平常所煙的煙蒂和這兩根煙蒂上所留下的齒痕,即使類似,這種證據,同樣無法肯定這煙蒂是朱治天留下的。
民警們已經在現場堪查了兩個多小時了,早已經被烈日烤得不行,可仍然沒有任何發現。其實想想也是,朱治天和他的同夥即使確實是來這裏埋葬的柳倩,可是哪裏那麼容易留下證據呢?主要是時間太久了,中間又下過兩次時間比較長的雨,物證都已經被毀滅了。就拿這兩根煙蒂來說,上麵還能留下朱治天的DNA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上麵的唾液早已經被衝刷掉了。而那些腳印什麼的,他們搜查了這麼久,也沒有能搜查到。
更何況,如果朱治天他們反偵查的技巧足夠狡猾,他們完全可以把那天所穿的鞋扔棄掉。
王副隊長又再一次來到那個土堆前觀察著。他已經觀察過幾次了。根據土坑被挖的形狀,可以推斷是鋤頭所挖的。可是,又要怎麼才能證明是朱治天挖的呢?這同樣是一件幾乎不可能的事。即使能在朱治天的住處搜到一把鋤頭,而且上麵有他的指紋,可是怎麼才能證明那把鋤頭就是挖掘這個土坑所用的鋤頭呢?土壤可是沒有DNA的,即使朱治天的鋤頭上麵殘留著土壤,並且即使那種土壤與此處的土壤類似——而且這完全隻是一種假設,土壤哪裏有什麼類似的呢?天下的土壤,幾乎都無法辨別——又怎麼能確定鋤頭上的土壤就是這裏的土壤呢?
更何況,幾乎可以肯定朱治天會把挖土用的鋤頭丟棄掉。這種低級的反偵查技巧,恐怕是個正常人都知道,難道還會把鋤頭帶回家去嗎?
再順著這條思路往下想,即使可以在視頻中查到朱治天在哪裏丟棄了這把鋤頭,或者憑他們自己的搜索找到這種鋤頭,又同樣的,怎麼能證明這把鋤頭就是挖這個土坑的呢?
王副隊長思索著,有些絕望。民警們堪查的範圍已經是擴大到兩公裏了,仍然沒有任何的發現。
這時,一個偵查員走了過來,對王副隊長說道:“王隊,算了吧,我看兄弟們真的很辛苦,已經查了方圓兩公裏了,看來是不會有任何發現了。而且,你看都已經十二點了,早上出來的時候,就有很多兄弟們沒吃早飯。”實際上,這個說話的偵查員自己,也早已經滿頭大汗。
王副隊長看了他一眼,歎了一口氣,說道:“算了,收隊吧。看看屍體檢測會不會有什麼結果。然後吃完飯再去朱治天的家裏再次搜查。”
“是!”那個偵查員應著,就向周圍仍能看得見的幾個民警叫道:“喂,收隊了!去告訴兄弟們收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