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野種曹佳薇(1 / 2)

“你是不要我了嗎?你答應過我的……”

還是這句話!

程亮看著曹佳薇梨花帶雨的悲容,一時間都不知道如何是好了。

永遠不分開,這是他對曹佳薇的承諾,雖說那時候的曹佳薇失憶無助,他這個話隻是為了讓她安心……但他總不能說現在曹佳薇恢複了記憶,兩人的社會地位懸殊,他就隻能疏遠她了吧?

即便是他心裏是這麼想的都不能這麼說的。

“看你說哪裏去了……我怎麼會不要你了……我隻是……隻是想你住在學校裏學習方便……”

程亮支支吾吾地解釋,即便是他自己也覺得沒什麼說服力,說到最後,他還是歎了口氣說道:“我不能那麼自私的,你以前的生活環境,你的那些親近朋友、長輩……他們都對我有看法,我總不能讓你和以前的一切決裂,跟著我……跟著我對你也沒啥好處啊!”

雖然程亮所說的一切都是為了曹佳薇考慮……但他卻不知道曹佳薇心裏又是怎麼想的。

曹佳薇聽完了程亮所說的話,眼淚倒是漸漸地止住了。她淚光盈然地看著程亮,沉默了好一會兒,一臉決然地說道:“哥哥……我從來都不是什麼豪門千金,從我很小的時候,我就是一個野種!”

野種!

聽到曹佳薇說出的這兩個字,程亮心中一凜……他是知道一些曹佳薇的身世的,他知道曹裕民和曹佳薇的母親並不是夫妻關係,從法律意義上來說,曹佳薇隻是曹裕民的私生女。

但他並不知道曹佳薇在回到曹家之前是什麼樣的生活狀態……但曹佳薇剛剛說出野種兩個字時的神情,讓程亮實在難以相信,她竟然有一種超乎常人的平靜。

曹佳薇的母親李沁菡曾經也是一名律師,在她的家鄉皖安省定陵市也算是比較有名氣的環保公益律師。

當年在定陵投資的裕民藥廠出了一個影響比較大的環保事故,李沁菡作為當地環保公益組織的代表律師,代理了向裕民藥廠索賠的官司。

當時出庭應訴的正是裕民藥廠的法人代表曹裕民,律師則是沈棟梁。雖然那場官司最終是以庭外和解結束的,但事實上卻是李沁菡贏得了賠款。

也正是那次官司,讓曹裕民對李沁菡動了心……一次酒後,兩人有了一次一夜情。

這種事情對於曹裕民來說也隻能算是一次美麗的邂逅,他並不會太過在意,事後他甚至為了自己的“錯誤”,提出要給李沁菡一些補償。但倔強的李沁菡拒絕了。

從那以後,曹裕民和李沁菡就再沒有任何的交集。但曹裕民卻不知道李沁菡在那次意外之後,竟然懷孕了。

李沁菡經過了一番思想鬥爭之後,最終還是生下了曹佳薇。十多年前的內地,社會風氣還是比較保守的,李沁菡未婚生女的情況,當然會給她帶來很多的困擾。

李沁菡的生活因為這個女兒的到來而開始走下坡路,為了給女兒一個安靜的成長環境,李沁菡甚至被迫搬到了鄉下,當了一名鄉村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