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法律,任何組織或個人捐資修建宗教活動場所,不享有該宗教活動場所的所有權、使用權,不得從該宗教活動場所獲得經濟收益。
像嶽廟這種宗教活動場所是非營利性組織,其財產和收入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私分、侵占、挪用。嶽廟所屬的建築、構築物及其附屬的生活用房均不得轉讓、抵押或者作為實物投資。
如果這份“投資協議”真的存在的話,那就說明明誠地產公司和魏元清等人是明知故犯,除了責令改正或停止非法行為,非法財物應該沒收並予以相應處罰外,相關人員涉嫌犯罪的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但明誠地產公司向法院起訴後,他們才發現魏元清所說的那份投資協議,竟然隻是普通的施工承包合同,合同規定明誠地產公司按比例“墊資施工”,完工後逐步償付工程款項及相應的利息。
現在明誠地產公司以道教協會無力承擔工程所需的資金,致使工程停工,他們要求提前歸還投入的相應資金並賠償經濟損失。
“魏元清一開始也說他沒看到過這份協議不是他們當初簽訂的……但沒多久,他又翻供了!”杜月有些無奈地說道。
嶽廟重建過程中,魏元清是個關鍵人物,他從中牽線搭橋,完成了“非法集資”重建嶽廟的整個利益鏈條的串聯工作。
而他涉嫌的“非法集資案”,最大的份額就是明誠地產公司的這筆投資,總金額達到了三千多萬元。而如果明誠地產公司的這筆錢經證實隻是普通的“墊資施工”,而不是投資的話,那他的罪責就會小很多。
魏元清也不是傻瓜,而且即便他一開始犯了傻說了真話,那後來翻供肯定也是受到了某些人的指點的。
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並不用太高深的分析能力,就很容易推斷出來。但問題的關鍵卻是傳說中的那份“投資協議”已經不見了,道教協會留存的那份也是“工程協議”。
沒有證據也就沒辦法證明,他們從中搞了鬼。
和程亮聊了一會兒之後,一臉疲態地杜月回樓上休息了。對於這種法律問題,程亮倒是也沒有什麼好辦法。
第二天上午,程亮正在和店長談話的時候,杜月突然急急忙忙地跑下了樓,看到程亮後,她急切地問道:“程亮!你能送我一趟嗎?我起晚了……”
看到杜月有點亂糟糟的頭發和穿著,程亮想都沒想點了點頭說道:“上車吧!”
杜月今天是要出席和明誠地產公司的庭前調解會,程亮送杜月到法院的時候,正好在停車場碰到了原告明誠地產公司的人。
“杜律師,我勸你還是別費勁了,這三千萬的欠款我肯定是要拿回來的……”胡明誠笑著和杜月打了個招呼。
看到胡明誠的臉,程亮總覺得有點眼熟,可就是一時間想不起來,在哪裏見過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