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隆隆”
窗外電閃雷鳴的狂肆,飄泊大雨傾瀉,乒乒乓乓,樹枝劇烈顫動‘拚命’的打著玻璃,想要‘吵醒’房間內似乎睡的有些不安穩的人兒。
突然一道白光閃驟,床上的人驚覺而起,在忽閃忽閃的電光下,更映亮她的蒼白,略微有些粗重的呼吸聲在靜寂的夜裏格外明顯,顯然惡夢並非雷聲所致。
好一會,才看向窗外‘淅瀝瀝’的雨聲讓她平靜了不少,起身,倒滿一杯水,早已冰涼的液體順著吞咽的動作浸醒了她的感知,也徹底的清醒。
那個夢太真實了,仿佛就發生在她的眼前,觸手可及的地方,讓她恐懼、不安。
她叫季凝,一個被親生父母拋棄,養父不待見,養母恩重如山的二十三歲女孩。
要不是一年前親生父母突然出現,她也許永遠都不知道她還有另一個‘家’。也終於知道為什麼養父一直那麼厭惡她,原來她真的是‘野孩子’,並不是她一直認為的因為她不是男孩的緣故。
但可悲的是親生父母找到她,不是親情的眷顧,不是血濃於水,而是一個‘啼笑皆非’的原因,代替孿生妹妹嫁人,她也才知道在這個世界居然還有一個跟她長的一模一樣的人,很神奇卻難以置信。
她來不及‘反應’,養父就很大方的將她‘賣’還給了親生父母,區區二十萬就買斷了他們之間二十二年的‘父女緣’,雖然可以忽略不計,但那個男人不管怎樣她也叫了二十二年爸爸,雖然他並沒有給過她一點父愛。
來到窗前,看著漆黑的天空,不時隱隱白熾閃現。
而她答應這個荒唐行為的原因也是為了錢—救命錢。
正如養母危在旦夕時,養父卷款而走時說的話,自己跟他沒有什麼區別,為了錢都可以不擇手段,違背原則與道德底線。
自己又能有多高尚?
隻是她在原則與良知前,她選擇了報恩,所以她並不後悔,也沒有後悔的餘地。
豎日。
季凝赴約前來,剛一靠近。
“真當自己是少奶奶了,居然還要我們三催四請?”埋怨的聲音刺耳。
“你們不是說不讓我以鍾婉的身份公開露麵嗎?”
陸曼雪一時語結,“如果不是這次情況比較特殊,你以為我們願意看你這張苦瓜臉嗎?”如果不是對方固執質疑,而這單生意又非常重要,她也不會這麼做。
“~”
“好了曼雪,劉總還在裏麵等著了。”鍾誌軍適時提醒。
陸曼雪不滿的瞪視一眼,才不情願的轉身。
季凝在鍾誌軍的示意下,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