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什麼是丈夫(2 / 2)

紅豔,“雲敏,給我滾一邊涼快去。你整日沉迷小說,連戀愛都沒談過一個,怎麼樣,小說裏給你變出一個男人沒?”

雲敏嗤笑,“一個男人怎麼夠,我的偶像是武則天,侍奉父子豢養男寵,你們怎知我的遠大理想?”

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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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中午,紅豔帶著秋雨去咖啡廳和那同學見了麵。

那同學對秋雨的設計讚不絕口,兩人訂下協議,不收取加工費,但利潤三七分成。

紅豔和秋雨吃完飯就回了學校,途徑一家高級餐廳時,紅豔停住了。

“豔豔,怎麼了?”

秋雨順著她的目光看,餐廳落地窗邊坐著一位穿著奢華的貴婦,貴婦對麵是一位帥氣小夥子,兩人有說有笑,聊的很愉快。

“那是啟林的男朋友鄭思科。”

“什麼?”

鄭思科長的陽光帥氣,他今天穿了身白色v領恤,外搭黑色坎肩,胸前還掛著心型吊墜,整個人時尚新潮。

秋雨看鄭思科拿起旁邊座椅上的吉他,深情款款的給富婆唱了一曲。

“這個腳踏兩隻船傍富婆的人渣,看我今天不撕爛他。”紅豔卷起袖子往裏衝。

秋雨趕緊攔住,“豔豔,你先冷靜一下,也許有什麼誤會呢。”

“誤會,能有什麼誤會?秋雨,你知道啟林為什麼每晚都那麼晚才回寢室嗎?”

“不是去約會了嗎?”

“放p,他們周末約會不假,但從周一到周五,啟林每晚都到學校對麵的大排檔裏端盤子。他鄭思科穿的戴的還有那把吉他,哪樣沒有啟林的功勞?”

“……”秋雨有些消化不良。

這時,餐廳裏麵的富婆和鄭思科付完賬走了出來,秋雨忙拉紅豔躲在一側。

街邊停著一輛保時捷,鄭思科殷勤的給富婆打開駕駛座的車門,富婆一臉笑意的坐進去,“王總,您慢走。”

富婆瞬間僵住了,“慢走?你不和我一起嗎?”

“一起?”鄭思科錯愕。

“嗬,小孫啊,難道你的好朋友陳楠叫你來就是陪我喝茶聊天的,你以為給我彈奏了一曲,我就會欣賞你的才華,捧紅你?”

“王總,您…什麼意思?”

“什麼意思難道你不懂?”富婆伸出手指勾住鄭思科的皮帶,“想當歌星,你不會不了解行內的潛規則吧?像你這樣的年輕人多的是,我們又沒什麼特殊親密的關係,我憑什麼要捧紅你?”

這下,不光是鄭思科愣住了,就連一邊的紅豔和秋雨都愣住了。

“王總,我已經有女朋友了。”

“嗬,女朋友?她或許年輕漂亮,但除了那副身體她還能給你什麼?跟我一夜,我讓你唱最新爆紅的偶像劇插曲,並且給你拍mv。”

三秒,僅是三秒,鄭思科果斷的拒絕,“王總,我不是那樣的人。”

“嗬,”輕蔑的笑意從富婆醜陋的嘴裏蹦出,“你不樂意,我還不稀罕呢。”她掏出錢包,拿出數張紅鈔,“這是你今天的小費。”

鄭思科猶豫了半響,最後伸手接。

但還沒接住,富婆手一揚,紅鈔就隨風灑落了滿地。“嗬嗬,在我麵前不是自恃清高嗎,你會不會蹲下你那副矜持高傲的身體去撿我賞給你的錢?”

紅豔看到這一幕,“靠,這個嘔心的肥女人,我都想吐了。”

秋雨,“看,你誤會鄭思科了吧,人家情比金堅。”

紅豔又看了看鄭思科,他已然蹲下身,一張張撿著地麵的紅鈔。雖然看不清他的神色,但他捏錢的右手攥成拳,青筋乍現。

“你等著。”紅豔轉身進了高級餐廳。

“你等著。”紅豔轉身進了高級餐廳。

再出來時,她手中多了一張粉色的a4紙,她假裝成路人在富婆車後閑逛了一圈,將紙貼在車後又折了回來。

秋雨一看:我是傻q,我欠操。

秋雨傻眼了。

而富婆絲毫不知,她看足了鄭思科的好戲,踩下油門,帶著這張紙招搖過市了。

秋雨,“豔豔,你你…實在太棒了。”她對紅豔豎起大拇指。

紅豔撩了撩發,挑眉,“那是必須的。”

正好這時,紅豔來了個電話,她說有急事,就先走了。

秋雨也不急著回學校,她看鄭思科撿了錢就去了對麵的繁華街道上,她一路跟著。

鄭思科進了一家珠寶店,透過櫥窗她看見他在挑選戒指。

專櫃裏的戒指多款式大方,中間鑲嵌了顆鑽石,耀眼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