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天後,易遠山正在上班,他接到縣委宣傳部一位姓蔡的副部長的電話,讓他到他辦公室來一下。
易遠山心裏一“咯噔”,估計是那個陌生人郵寄的“昨夜的活動記錄”,宣傳部領導已經收到了。不知是何物,肯定是壞事兒,究竟壞到什麼程度……易遠山不敢想了,他忐忑不安地來到了蔡副部長辦公室,輕輕地敲了敲門,門就打開了。
蔡副部長笑容滿麵,關上門請易遠山坐下,還為他倒了一杯熱茶。
易遠山接過茶杯,不過他沒有喝,他看到桌子上有一個大信封,已經拆開了,看得出來,裏麵是照片。
蔡副部長收住笑容,嚴肅地說:“遠山呀,你可能被釣魚式地設局,讓人家抓住把柄了。”說著將那信封推到了易遠山麵前。
易遠山皺起眉頭,拿起信封,將照片倒了出來,他一驚,果然是那個“昨夜的活動記錄”。照片拍的都是自己和那個女人的照片,兩個人光著身子摟在一起,有各種角度,各種姿勢,非常清晰……他看完之後沒有說話。
蔡副部長小聲說:“照片上的那個漂亮女孩子,我和李部長都覺得眼熟,好像就是那個在省電視台揭露梨花衝假狼的女孩子……”
易遠山搖了搖頭說:“蔡部長,照片上的女孩子不是那個揭露假狼的孫明芝。孫明芝是我的女朋友,不瞞您說,我們已經私下同居了。”拿一張照片指著那個酒店裏工作服說,“看那衣服,我估計是一名酒店服務員,長得和我女朋友很像。”說著拿出手機,翻出了幾張孫明芝的照片,“蔡部長,您看,這個才是那個揭露假狼的孫明芝。”
蔡部長拿著照片和手機裏照片對照了一下,他搖搖頭說:“要外人看,還真看不出有什麼不一樣。”看了易遠山一眼又說,“看樣子他們用心良苦,花了不少心思。不過,對你還是有很大影響的,不管怎麼說,你和那個丫頭赤身裸體躺在床上那是肯定的……最近在網上傳得紛紛揚揚的‘雷某富事件’你應該知道吧,明顯是設局陷害,可最終還是雷某富和設局人雙方都鋃鐺入獄了……”
自己的確是被灌醉了弄進那個旅館的房間的,是被人陷害的,可易遠山感到事情複雜,是剪不斷,理還亂,所以他沒有解釋。
蔡副部長看易遠山一臉無助的樣子,他說:“你這事兒在我們部裏,隻有李部長和我知道,我和李部長商量了,事態不要擴大了,盡量大事化小。遠山,你還得想想辦法與這拍照片的人取得聯係,看他們提什麼要求,若要求不是太過分,你得舍財免災,千萬不能讓這些照片流傳到網絡上了……‘雷某富事件’就是前車之鑒,很多網民看戲不怕台高,往往扮演著催命鬼的角色,你的政治生命就很危險了,莫說你舅舅,就是神仙也救不了你了。”
蔡副部長說得有道理,就是一件小事傳到網絡上就能變成天大的事,何況自己這事還是無法說清楚的事兒,他想了想說:“好,這事兒我去想辦法。唉,真想不明白,我一個寫新聞報道的,沒權沒勢,又沒有擋人家升官發財的道,怎麼要給我弄這麼一處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