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6章 忍讓要有度(1 / 1)

做人處世要忍,但忍讓要有度,一味忍氣吞聲,逆來順受,是膽小怯懦的表現。在原則問題和大是大非麵前且不可縮手縮腳。要有所忍,有所不忍。

洛克是國家圖書館的職員,由於自己是從加州應聘來的,在工作中他處處小心、事事謹慎。對每位同事都畢恭畢敬,偶爾與同事發生點小摩擦,他從不據理力爭,總是默默地走開。逐漸大家都認為他太老實,太窩囊。於是,都不把他當回事,在許多事情上總是他吃虧。

想起兩年來同事們對他的態度,尤其在獎金分配上自己老是吃虧這些事,洛克心裏很覺委屈。殘酷的現實使他不得不對自己的為人處世進行反思了。

他決心改變自己。

一次,同一組的一位同事擅離職守丟失了兩本書。這位同事嫁禍於洛克,說是他代自己值的班。主管在會上通報這件事時,洛克馬上站了起來,說道:“主管,今天的事你可以調查,查一查值班表。今天根本就不是我的班,怎麼能說我不負責任。主管,有人是別有用心想讓我替他頂罪。在這裏,我順便告訴大家,我不是軟蛋。大家在一起共事也是有緣,我實在是不想和同事們爭來爭去罷了。以後,誰要再像以前那樣待我,對不起,我就不客氣了。”

從此以後,洛克發現同事們對他的態度有了明顯的轉變。他也抬頭挺胸起來,不想再扮演被人欺負的老實人的角色了。

一個人如果老是受別人的欺負、刁難,往往是因為自己軟弱或辦事能力較差所致。相信你肯定也不願意別人騎在你的頭上而且認為你沒有工作能力,因此,一定要改變這樣狀況。要改變被人欺負的現狀,必須要態度強硬起來,腰杆挺直起來,把自己變得像鋼、像鐵。與欺負你的人相抗爭,除此之外提高自己的辦事能力。這樣,原來欺負你的人就會有所收斂。

如何掌握忍讓這個度,乃是一種人生的藝術和智慧,也是真正作為“忍”的關鍵。這裏,很難說有什麼通用的尺度和準則,更多的是隨著所忍之人、所忍之事、所忍之時空的不同而變化。它要求有一種對具體環境、具體情況做出具體分析的能力。一味地,毫無界限的“忍”不能算是真正強者的“忍”,它隻是一種懦弱和無能的表現,甚至可以說是一種愚蠢。在中國幾千年的封建社會中,一些維護封建專製的沒落文化總是告誡人們要“忍”,以此來盡忠、報恩等等。這便是一種不講界限的“忍”,一種愚“忍”。

忍耐要有限度,一般可以從以下三方麵來衡量:

1.事不過三

所謂“事不過三”,說的是人們對同一對象的“忍”,可以是一次、兩次,但絕不可一退再讓。忍讓到一定份上,必須有所表示,使對方真正認識到自己的退讓不是一種害怕和無能,而隻是出於一種“忍”,從而不再繼續下去。在日常生活中,經常有一些這樣不識好歹的人,他們為所欲為,得寸進尺,把同事及其他人的忍讓當成是好欺負,可以占便宜,因此一而再、再而三地步步緊逼。對待這種人,在經過幾次忍讓之後,看清了其真麵目,則不應再忍讓下去,可以適當地給對方一點顏色看看,並通過正當的方式勇敢地捍衛自己的權利。這樣,使對方認識到自己的不是。當然,這種曉之以利害的方式和途徑可以是多種多樣的,但目的都是一個,就是讓對方了解自己真正的態度。

2.轉化原則

所謂“轉化原則”,指的是在生活和工作中,有些事情隨著自己本身的發展,或者是外部條件的變化、會不斷地轉化,從一種性質變為另一種性質,而這種轉化也是我們掌握忍之度的重要參照原則。

有些人在侵犯別人的某種利益和權限之後,由於對方采取了“忍”的態度,使之得逞。可是,這種人在得逞之後,發現了新的目標、新的利益,從而刺激了其利欲,以至於使原來的行為轉化為另一種難以接受的事情。這時,作為當事人,便不能自然保持一種“忍”的態度,而必須隨著事物性質的變化而毅然決然地予以反擊和抵抗。

3.忍無可忍便無須再忍

這裏的“忍無可忍”,說的是,有時盡管在同一事件中,人們起初還比較客氣,謙遜地做出一些必要的忍讓,但由於對方實在是過於無禮,而且行為方式和欲望令人發指,實在是難以接受。在這種情況下,便可以算得上是一種“忍無可忍”了。此時此刻,便不應再行“忍”下去,而可以有所表示。忍是有界限的,在界限中“忍”是強大的、有力的,在這個界限之外的“忍”便是軟弱的、無力的。隻有掌握了這個界限,才算得上是真正的“忍”。

一方麵我們要謹記:“小不忍則亂大謀”;另一方麵,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不要再一味遷就別人,“該出手時就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