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菊不知所措,她想要擦掉惜銘臉上的淚水,但是惜銘隻是朝她‘微微’一笑,接著自己軟軟的滑倒在了地上。即使惜銘的動作已經很輕了,地上尖銳的石子還是把她那白皙的手掌劃出了鮮血!立菊想要去扶起她,然而,在她的手還未碰到惜銘時就被她那網球部的哥哥給推開了。那一推的力氣真是不小,立菊麵朝下的跌倒在了地上!她麵朝下的地方,一塊銳利的大石豎立在那裏。所有的人都攙扶、安慰著惜銘離開了,沒有一個人注意到她的臉上,鮮血淋漓。
再後來,暮華家的人不知怎地得知了這件事。暮華惜銘的母親甚至為這件事與她的丈夫爭吵不休!暮華家的大當家——暮華智雄向來疼愛才貌俱佳、知書達理的小孫女暮華惜銘,而幾乎所有的'現場旁觀者'都證明是立菊動手在先。所以在這件事上,暮華智雄自然而然的認為:是立菊傷人在先,理應受罰!立菊的父母也因兒子的才華橫溢和女兒的不出彩而對立菊的事情鮮少過問,因此,也就並不了解這個親生女兒的真實性情。而這一點,從他們得知立菊因妒傷人時的那種震驚與不齒則可以清晰的看出!
暮華家的其他人是向來不喜這個性格懦弱,花錢大手大腳的小小姐的;他們幾乎所有的人都十分擁戴那位為人處世恰到好處、待人接物舉止大方的惜銘小姐。而暮華家的家法則是十分嚴厲的!對於因妒而傷害自家人的行為更是不能姑息!
所以,最後的懲罰就是:暮華立菊一名被劃出族譜,其人被趕出家門、並終身剝奪暮華這一姓氏的使用權利!這樣一來,所謂的婚約,也就就此做算了!
然而更加令人難以相信的是:暮華家所給的一切指示都是在立菊被某一不知名人士發現並送往醫院就醫的昏迷期間所下達的!也就是說,暮華家的人隻是知道立菊'因傷心過度而導致昏迷'住進了醫院,從頭至尾他們中都沒有一個人知曉立菊受重傷的這一件事:否則的話,將傷比傷,立菊也不會落得這一淒慘的下場!換句話來講就是:從那一天之後,竟沒有一個和立菊有關係的人去醫院看過立菊!(茗靈汀夏那段時間在她身居國外的祖父母家。)
雖然立菊沒有做錯事,雖然立菊受到的傷害更加嚴重,雖然......那麼為什麼最後會造成這樣的結果呢?是暮華家的人對'己'太過嚴厲?是“被害者”的聲譽更加遠播?是所有的人都站在“被害者”的身邊?還是......一切的一切,都已喚不回那個純真、活潑的靈魂了!那麼,再深究這所謂一切,又還有什麼意義呢?
頭腦中的影像漸漸地消失了。而我,則還還身處於立菊的回憶之中。
王致雖然情感清冷,但也僅是對家族的紛爭冷眼相看罷了。王氏家族的成員雖然無情,但除了最後一次的舍子之外,也沒有作出任何對王致與王翼有損的事情來。所以,王致顯拙,從生至死。
而如今的(我)清淩依舊孤身一人。前身因生來的笨拙:受盡屈辱,更在無盡的淒涼中靈魂消逝!
所有的一切都指示著我今後所應走的道路。那麼,至此以後的清淩依舊,定會:不同於王致的“平凡”,相異於前身的癡盼!以自身的能力,活出自己期望中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