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驚世之作
阿雪扔下簽子,拍了拍肚皮,“好吃,還是大城市的燒烤味道好,我發現我愛上這裏了。”
蘇哲給他倒了一杯啤酒,“能喝嗎?”
“多謝表哥。”阿雪一仰而盡,蘇哲才明白他的啤酒肚是怎麼來的。
“阿雪,冒昧的問一句,你現在小說創造還好吧。”
阿雪用衣袖擦了擦嘴,打了個飽嗝,“還不錯,現在是網文時代,我們當中的佼佼者早就年入百萬,住豪宅開好車,所以,你們不用看不起我,說不定很快我也會成為他們當中的一人。”
張俏俏連忙解釋,“阿雪,我們沒有看不起你,我相信你的實力。”
“阿雪,那你現在能保證自己的生活嗎?”
蘇哲其實不是八卦,他這些話都是替張俏俏問的,現在她被可笑的愛情衝昏了頭,完全沒有看清眼前的阿雪到底適不適合自己。
“俗,庸俗,那些創作大家都是吃得住苦,耐得住寂寞,我現在也掙錢了,能夠養活自己。”
“一個月能賺多少啊。”
蘇哲繼續問道,他對麵的張俏俏抓起一串肉就塞進蘇哲嘴裏,“吃串吧,問那麼多幹什麼。”
阿雪卻攔住她,“他是你表哥,你要尊重他,我現在手上有兩本合同,我們圈子裏叫雙開,一本千字3,一本千字5,以我的手速,一天能寫一萬字。”
蘇哲倒不是聽明白網文圈的合同,不過聽阿雪的意思,一天他要寫兩本,最高一千字值五元錢,一萬字也就是五十,一個月不休息,一千五。
“不少了,不少了,吃倒是夠了,住的話。”
“我們幾個誌同道合的朋友聚在一起,大家互相鼓勵,互相幫助,共同分擔房租,每個月隻需要兩百塊,很便宜的。”
蘇哲信服的點了點頭,“不錯,不錯,人生最重要是遇到誌同道合的朋友,難得啊。”
蘇哲可以想象幾個摳腳大漢整天蓬頭垢麵盯著電腦,眼神空洞而無神,房間裏全都是垃圾,空氣中迷茫著臭腳丫子味兒。
蘇哲不禁打了個冷顫。
阿雪從背包中拿出一本書,眼神裏充滿了溫柔,“這是我的孩子。”
蘇哲嚇了一跳,看清楚才發現是一本書,“不錯啊,你已經出書了啊,可以借我拜讀一下嗎?”
“可以。”
蘇哲打開一看,差點瘋了,這算哪門子出書啊,書皮倒是似模似樣,結果裏麵全是打印紙。
蘇哲不解的望著阿雪,阿雪自顧自說,“這是初稿,我想要找出版社談談,這畢竟是我的心血,我不忍心看著它被埋沒。”
張俏俏安慰道:“是金子總會發光的,阿雪,加油。”
阿雪一把抓住張俏俏的手,動情說道:“阿俏,你真好,我能再要幾串腰子嗎?”
蘇哲翻開第一頁,原本是寫序的地方,確實一封類情書。
什麼叫類情書,就是不能確定是不是情書。
上麵寫到:
我是一隻孤獨的狼,
離開遙遠的故鄉,
走在大川之上啊,
品嚐人間滄桑。
你是一隻溫柔的羊,
身披雪白的裳,
我看見你的那一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