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不愛相比,愛能導致對於所愛對象內在本質更深刻的知覺,這裏主要的機製之一就是愛包含迷戀這個所愛的對象,因而“關懷”地重複審視、研究、查看、觀察。相愛的人能相互看出潛在性,這一點旁觀者是無能為力的。習慣上我們說“愛是使人盲目的”,然而,現在我們必須承認愛在一定情境中比不了更有知覺能力這種可能性。當然,這裏也包含著可能在某種意義上察覺尚未實現的潛在性的意思在內。這並不像是難以研究的問題。專家手中的羅夏測驗也是探察那些並沒有現實化的潛在性的。在原則上這是一個可以檢驗的假設。
美國心理學,或者更廣泛地說,西方心理學以那種我認為是種族中心主義的方式假定,人的需要、畏懼和興趣必然永遠是知覺的決定因素。知覺的“新觀點”是以認知必定永遠被激發的這種假設為基礎的。這也是古典弗洛伊德主義的觀點。進一步的假設包括,認知是應付現實的工具性機製,以及在很大程度上認知必然是以自我為中心的。設想事物之所以被看到隻是由於觀察者的興趣的優勢地位,而且設想經驗必然是以自我為中心或定點而組織起來的。另外一點,這是美國心理學中的一個古老觀點,即所謂的“機能心理學”,它在廣泛流行的達爾文主義的強烈影響下,也傾向於從能力的有效性和“實用價值”的觀點來考慮一切能力。
而且,我們把這種觀點看作是種族中心主義的原因的之一顯然是由於它作為西方觀點的自然流露而出現的,另一方麵是由於它受到東方特別是中國、日本、印度的哲學家、神學家和心理學家的著作的長期忽視,而不提及哥爾德斯坦、墨菲、C·比勒、赫克斯利、索羅金、瓦茨、諾爾斯羅普、安吉爾,以及許多其他的作者。
在自我實現者的正常知覺中,以及在普通人比較偶然的高峰體驗中,知覺可能是相對超越自我的、忘我的、無我的。它可能是無目的的、非個人的、無欲求的、無自我的、無需要的、超然的。它可能是以客體為中心的,而不是以自我為中心的。這就是說,知覺經驗可以圍繞作為中心點的客體組織起來,而不是以自我為基礎組織起來,仿佛他們覺察的是某種獨立的現實,這些現實並不依賴觀察者。在審美體驗和戀愛體驗中,有可能成為如此全神貫注,並且“傾注”到客體之中去,所以自我自然消失了。一些討論美學、神秘主義、母性和愛的作者,如索羅金,甚至已經達到這樣的地步,認為在高峰體驗中我們甚至可以說觀察者和被觀察者的同一、兩個事物融合成一個新的更大的整體、一個超級的單位。這使我們想起某些有關神人和自居作用的定義。當然,這也展現了在這方向上進行研究的可能性。
高峰體驗被認為是自我批準的、自我證實的時刻,這種自我證實把自己的內在價值帶給了自己。這就是說,它本身就是同一的,是我們可以稱做目的體驗的而不是手段體驗的東西。它被認為是如此寶貴的一種體驗,是如此巨大的一種啟示,甚至試圖證實它也會脫離它的尊嚴和價值。通過我的研究對象關於他們的愛情體驗、神秘體驗、突然頓悟的報告,表明它是普遍性的證明,尤其是在治療情境中的頓悟時刻,這一點變得更明顯了。由於人會采取防禦手段保護自己避免洞察真情,所以頓悟的根本含意就是痛苦的認可。它的突入意識,有時對人是沉重的打擊。然而,盡管如此,它仍然被普遍報告為是值得的、稱心如意的和長期需要的。看見比看不見更好,即使是在看見傷痛時,也是如此。事實是這樣的,體驗的自我批準,自我證實的內在價值,使得痛苦成為值得的了。眾多的討論美學、宗教、創造性和愛的作者,同樣也把這種體驗不僅描繪成是有內在價值的,而且把它描繪成在另一方麵也是有價值的,即由於它們的偶然出現使得生活成為值得的了。神秘主義者總是斷言,那種在一生中隻能偶然兩、三次的、崇高的神秘體驗有巨大的價值。
這種高峰體驗與正常生活體驗相對比,差異非常顯著,行為被認為是同達到目的的手段一致的。在許多作者那裏,“行為”這個詞和“工具性的行為”這個詞被看成是同義的,每件事情都是為某個未來的目的,也就是為了獲得某物而做的。在杜威的價值理論中,這種態度達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他認為,根本就沒有目的,隻有達到目的的手段。甚至這樣的表述也不是完全確切的,因為這裏還包含著有目的的意思。更確切地說,手段是達到其他手段的手段,而這個其他手段反過來也是手段,如此循環,以至無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