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在工作中樹立個人品牌,就必須比別人付出更多,比別人更認真負責。品牌不是吹出來的,雖然吹噓可以在短時間內迷惑一些人並撈得一些好處,但時間一長,必然原形畢露。拿不出實實在在的業績,吹得天花亂墜又有什麼用呢?
責任能夠為你的個人品牌貼上卓越的“標簽”。在責任心的推動下,為提高自己的品牌知名度,你還要努力鑽研業務,提高技能,樹立終身學習的觀念,做到與時俱進,從而不斷實現自我超越。
那朵被傘罩住小花:責任勝於能力的深層解析
五歲的軒軒和爸爸媽媽、哥哥一起到田裏幹活,突然間下起雨來,可是他們隻帶了一件雨披。
爸爸將雨披給了媽媽,媽媽給了哥哥,哥哥又給了軒軒。
軒軒問道:“為什麼爸爸給了媽媽,媽媽給了哥哥,哥哥又給了我呢?”
爸爸回答道:“因為爸爸比媽媽強大,媽媽比哥哥強大,哥哥又比你強大呀。我們都會保護比較弱小的人。”
軒軒左右看了看,跑過去將雨披撐開來擋在了一朵風雨中飄搖的嬌弱的小花上麵。
責任可以讓我們將事做完整,愛可以讓我們將事情做好。爸爸、媽媽、哥哥、軒軒都把責任看成自己的義務,是應做的事,即分內之事。責任還有一層含義,未能做好分內之事的過錯或過失。如“對這件事的發生,我們大家都有責任”,又如“不掩飾責任是一個黨員的基本素質”。
具備同樣責任感的人,在完成同樣活動中表現出來的能力可能會有所不同。能力,它就是指順利完成某項活動所必需的主觀條件。
以責任和能力為軸畫個坐標的話,員工可分為四種,第一種,責任能力兼優,這是績優股,在企業裏屬於受歡迎的主兒;第二種,責任較強,能力稍欠缺,這種人一般也會被企業看做潛力股,會重點培養;第三種,不負責任,但能力很強,這種人被企業看做不定時炸彈;第四種,也是企業不受歡迎的,那就是責任和能力都不具備。
從上麵我們可以看出,企業在用人方麵,責任要求是第一位的,是前提和基礎,能力強更好,暫時不強,還可以慢慢培養。因為,企業深深地明白:責任本身就是一種能力。仔細觀察那些擁有豐厚薪水的人士,盡管身份、地位、能力千差萬別,但他們的身上有一個共同特點,那就是強烈的責任感。正因為這份責任感,他們的素質才能不斷提高,發展的機會也會不斷增多。他們在為公司的發展作出貢獻的同時,能力和薪水自然也因此不斷提高。
當你在為公司工作時,無論老板安排你在哪個位置上,都不要輕視自己的工作,要擔負起工作的責任來。那些在工作中推三阻四,老是埋怨環境,尋找各種借口為自己開脫的人,這也不滿意、那也不滿意的人,往往是職場中的被動者,他們即使工作一輩子也不會有出色的業績。他們不知道用奮鬥來擔負起自己的責任,不知道自身的能力隻有通過盡職盡責的工作才能完美地展現。能力,永遠由責任來承載,而責任本身就是一種能力。
責任是能力的統帥,唯有責任能讓能力展現出最大的價值。如果說能力像金子一樣珍貴,那麼還有一種東西比能力更為可貴,那就是勇於負責的精神。現代職場中並不缺少有能力的人,但是,隻有責任與能力並有的人才是企業真正需要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