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節約時間,淩風和金鷹便乘坐軍用飛機回A市,距離有些遠,大概他們也要一個小時才會到達目的地,在這一個小時的時間裏,金鷹給淩風講了他和淩遠之間的故事。
二十一年前,那時候金鷹才8歲,自他有記憶起就是個孤兒了,他不知道為什麼自己的爸爸媽媽是誰,也不知道他們為什麼會狠心拋棄了自己,那還是可憐的他看見別人家的孩子黏著父母要糖果吃的時候就會特別羨慕。
一個8歲的孩子什麼事都不會做,但是想要養活自己,卻也不得不做一些事,他曾經試圖去找一些兼職工作來養活自己,可是由於自己是童工,沒有一個地方肯收留自己,萬般無奈之下,他選擇了當小偷。
不得不說,金鷹的伸手很靈活,動作也迅捷,所以在最初當小偷的時候幾乎沒有失過手,就算被發現了,他也可以迅速跑掉,他跑步跑得特別快,也可能是因為這個原因,後來淩遠才覺得他是個可造之材,把他送去特種部隊吧。
可是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終於有一次金鷹徹底失手了。
因為做的越來越順手,金鷹不再滿足於偷那種看起來錢不是很多的人,他覺得要幹就幹票大的,所以這天他在街頭鎖定了一個目標人物。
這個人坐在一輛奔馳上麵,金鷹不知道奔馳是什麼概念,可是他一看就知道這個家夥覺得是個有錢人,不然他為什麼不自己開車,還請司機呢?
可是這樣的有錢人自然是不好下手的,他身邊有兩個保鏢保護著他,經常都是不離身的,所以金鷹根本就無法靠近那個有錢人,他看到他脖子上耳朵上手上金光閃閃的金鏈子金戒指,兩眼都發直了,他知道如果真的能夠搶到那些東西,一定會狠狠地大發一筆。
金鷹一直跟著那個土豪,終於皇天不負有心人,那天,他在一家商店門口下了車,兩名保鏢也沒有跟著他,當司機去停車的時候,金鷹便衝上去,抓住男人脖子上的鏈子就使勁扯,順手還準備去扯男人耳朵上的耳環。
可是讓金鷹沒有想到的是雖然對方是個胖子,可是身手可是相當地敏捷,任自己身手那麼靈活,硬是沒有逃過對方的掌心。
“小子,你找死!!”金鷹隻聽到了這幾個字,然後就是火辣辣的巴掌讓自己的臉上煽來,最後胖子還一腳將他踢飛了幾丈遠。
金鷹被打得真是眼冒金星,唯一的感覺就是疼,也全然忘記了反抗,隻是下意識地將自己的腦袋護住。
“敢搶小爺的東西,不想活了你!!”胖子繼續邊罵邊拳腳相向,似乎沒有停手的打算。
在那樣法治不健全的年代裏,如果金鷹這樣一個小偷被打死了也不會有人會關心的,最後肯定都是不了了之,金鷹感覺今天自己一定會命喪於此。
“住手!!”就在金鷹快被揍暈過去的時候,忽然想起了一個中年人的聲音,這聲音的主人正是淩遠。
“你誰啊,憑什麼管我們的閑事?”胖子雖然停住了手腳,可是語氣也是相當不善。
“我是誰不重要,可是你現在意欲殺人可就很重要了。”淩遠一步步走進胖子說道,他本來也是剛剛從商場出來,看到這一幕,心中的正義之氣便升騰起來,這樣的事情,他不可能坐視不管的。
“殺人?誰要殺人了?”雖然胖子的確是沒有要停手的打算,但是也沒有想過要大白天這樣殺害一個人,隻是想給這個小偷一個教訓罷了。
“可是我剛才如果不製止你的話,這孩子估計早就沒命了。”淩遠走過去輕輕地扶起地上喘著粗氣的金鷹。
“你不能就這樣帶走他。”胖子雖然並不想要金鷹的命,可是也不想就這樣放過他,他還準備帶回去好好折磨呢,他本身就是一個重口味的變態。
“可是今天我一定要帶走他。”淩遠直接說道,語氣絲毫不委婉,因為他看到了那個孩子眼裏祈求的眼神,他知道他如果不救這個孩子的話,這個孩子遲早還是會死的。
“我今天也一定要帶走他。”胖子也是一個很霸道的人,絲毫不讓淩遠。
“那我們就各憑本事吧。”淩遠拉著金鷹就準備離開。
可是下一刻胖子的肥手就伸了過來,想要去搶金鷹過來,金鷹下意識地往後退,淩遠也伸手來擋胖子的手,淩遠的力度很大,胖子瞬間一個趔趄。
胖子被推倒的時候,外麵正好走進來幾個彪形大漢,連忙去扶起地上的胖子,嘴裏紛紛稱呼著他為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