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裏是個好地方,它使人堅信人類的沒有起色;在我做夢的時候都見不到這樣醜惡的玩意兒。自從我一進來,我就不再想出去,在我的經驗中,世界比這兒並強不了許多。我不願死,假若從這兒出去而能有個較好的地方;事實上既不這樣,死在哪兒不一樣呢。在這裏,在這裏,我又看見了我的好朋友,月牙兒!多久沒見著它了!媽媽幹什麼呢?我想起來一切。
經常,小說文尾注明寫作時間,但是,我們不應把寫作時間作為敘述時間。塞林格寫《麥田守望者》的時間與全書語調沒關係,而敘述者霍爾頓·考菲爾德的敘述現在卻與全書的語調大有關係,因為它保證了全書的“中學生腔”的真實性,因為霍爾頓二十年後再來敘述(像鹹亨酒店的小夥計講孔乙己故事那樣)就不能用這敘述語調。
但是,如果在敘述中提到寫作時間,那麼不管這是不是真的寫作時間,我們均可以認為指的是敘述現在。魯迅《狂人日記》超敘述中的日記整理者寫明“(民國)七年四月二日識”,而《狂人日記》的確作於“一九一八年四月二日”,這種重合,從敘述學角度看,隻能當作是偶然事件。同例,白行簡《李娃傳》最後寫的“時乙亥歲秋八月,太原白行簡雲”,也隻能作為敘述現在。
敘述現在和敘述者一樣,是虛構的產物,隻與敘述結構本身有關,而無關於現實中具體的時間。因此,《紅樓夢》的敘述時間據第一回說,是故事發生“不知幾世幾劫”後,空空道人從石頭上抄下來的,敘述現在實在不甚分明,但一樣有效。
於是這裏產生一個至今沒人討論過的時間錯亂:《紅樓夢》全書最後一回說到空空道人又從青埂峰前經過,發現石頭上又新添了一段自述,因此單抄下這新加的一段,這就是後四十回。
第一個被敘述現在:前八十回中的故事發生。
第一個敘述現在:“幾世幾劫後”,故事被敘述。
第二個被敘述現在:“後四十回故事發生”。(空空道人說:“不知何時,複有此段佳話。”)
第二個敘述現在:“這一日”又被空空道人再抄錄一番。後四十回與前八十回的被敘述時間當中沒有任何時間差。續作者隻想到複用超敘述從而肯定一下自己所做的獨立的貢獻,而忘了這樣一來,時間就無法合龍,露出一個“幾世幾劫”的大縫。
很多小說在敘述的某個時刻(一般是結束時,也可能是開頭)把被敘述時間歸結到敘述現在這一點上,凡是在敘述中點明敘述時間的小說,實際上造成了二根軸的連接(例如上麵討論到的《麥田守望者》)。隻是有的敘述作品把合流時間放在超敘述中(例如《狂人日記》),這樣可使敘述與被敘述保持時間距離。而《孔乙己》這樣敘述者是明指二十年後來敘述這故事,實際上指向一個潛在的超敘述結構。
凡是敘述現在不指明的小說,也就暗示了敘述現在在情節發生之後某個不確定時刻。例如《沉淪》,無具體敘述時間,但肯定在主人公投海(或企圖投海)自殺之後,不然敘述者無法講這故事。
恐怕隻有在很少的幾部第二人稱小說中,敘述行為才真正可能與被敘述事件在時間上前後交錯,給人一種同步的感覺。法國當代作家畢托的《改變主意》就是主要用現在時說主人公“你”在做這,“你”在做那。小說一開始就是主人公上火車:
你左腳插在滑門的銅槽裏,徒然想用肩膀把門頂開一些。
你好不容易擠過了狹窄的門縫,然後你把軋花的綠色皮包舉起來,放到架子上……
這樣,敘述者就“跟蹤”主人公“你”乘八個小時夜車從巴黎到羅馬。“你”過去做的事用過去時,“你”想做的事,用將來時。一般的敘述中主人公想做的事敘述者完全知道他最後會不會做。《阿Q正傳》的作者可能不知道最後阿Q會被槍斃,阿Q故事的敘述者完全知道,因為他隻有在故事結束後才能敘述。而在《改變主意》這部第二人稱的“同步”小說中,主人公一心想做的事,敘述者似乎真不知道他最後會不會做,因為他隻記錄“你”的即刻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