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代替傳統小說那種古板的“某生,某地人也”的縮寫,現代小說采用各種方式。海外華人作家白先勇的短篇小說《芝加哥之死》的開場設計得很巧:

吳漢魂,中國人,三十二歲,文學博士,一九六○年六月一日芝加哥大學畢業。

吳漢魂參加完畢業典禮,回到公寓,心裏顛來倒去地念著自己的履曆。愈念,吳漢魂愈覺得迷惘。工作申請書上要他寫的自傳,他起了這麼一個頭,再也接不下去了。

方紀的《來訪者》也有一個戲劇化的寓縮寫於場景的開場:

傳達室通知我有一個自稱大學生的客人來訪。會客單上填的是“康敏夫,二十八歲,遼寧,無職業……”我想了想,實在記不起認識這樣一個人來。

這兩篇小說可以說是用場景中帶縮寫的方式開場,縮寫的部分是,主人公所寫的自傳內容,等於直接引語。如此變形後,“某生”式開場就不再公式化。在如今,用介紹人物背景的縮寫開場,很容易被認為是謹守傳統技法的標記。但是在大家都用場景起頭時,重新啟用傳統反能開出新意。汪曾祺的《受戒》就有一個寓新於舊的縮寫開場:

明海出家已經四年了。

他是十三歲來的。

這個地方有點怪,叫庵趙莊。趙,因為莊上大都姓趙……

延長是比較不常見的技巧,它就像電影裏的慢動作。由於敘述時間很難判斷,我們可以說,如果所用篇幅超過場景所應該用的篇幅,就應當是延長。據熱奈特說,《追憶似水年華》中有一段是“最極端的”延長:用150頁講三小時的事,即最後一卷中描寫蓋爾芒特公爵家午宴的那部分,算起來平均約用一頁篇幅講一分鍾的事。但是,讀一下這個部分就知道,這一段敘述大量穿插其他線索,況且一般讀者讀一頁小說(相當於中文半頁)恐怕也隻用一分鍾時間。這裏的延長實際上並不顯著。

敘述中的穿插,我們隻能說是停頓不能算延長,因為是把原情節停下來講別的線索。法國新小說派作家克勞德·莫裏亞克的《放大》用200頁寫兩分鍾的事,但實際上也是用了大量穿插,包括往事回憶。蘇聯小說《綠光》寫二次大戰時一個蘇聯情報軍官劃一小艇,黑夜裏在海中等候接頭的信號——綠光。等候過程約一小時,全書就寫這一小時,但這一小時的等待幾乎沒有情節,篇幅如此長是因為在苦等時主人公回憶起戰前的生活,實際上是停頓。

真正的延長實際上隻用在描寫一些發生速度極快的事,或打鬥動作上,康拉德《黑暗的心髒》中馬洛說:“這一切所用的時間遠比我現在說的快得多,因為我是在慢慢地向你們解釋這一刹那間的視覺印象。”看來延長是一種敘述特例,因此大部分延長都恐怕伴隨“說時遲那時快”之類的指點幹預。《水滸傳》七十四回:“這個相撲,一來一往,最要說得分明。說時遲,那時疾,正如空中風移電掣相似些兒遲慢不得”。但是接下去打鬥的場麵也不過是半頁。

真正的延長,恐怕都得加一些停頓:讓故事情節靜止不動,敘述慢慢加以描寫,這就像電影中的“定格”。這種情況在小說中是很少見的。某些武俠小說把打鬥動作凝固在那裏慢慢講一個招式,或許是例子。小說中比較多的是兩種變相的停頓。一是我們上麵已經討論的把原情節停下進行評論幹預,或穿插別的線索;另一種則是靜物的描寫。描寫靜物,本來就與情節進展無關,所以能否算真正的延長還是成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