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省略與複述

嚴格說,省略不是一種速度變形,因為它幹脆刪去了底本中情節線索的某些部分。底本中的情節鏈是延續的,沒有任何間斷的,而述本絕不可能這樣做,述本隻能選取某些時間片斷,尤其是有意義的事件片斷,把片斷間的某些空白留給讀者去填補,大部分空白本來無關緊要,讀者也不關心。

省略的多少,是構成敘述節奏的重要因素。魯迅的《藥》可作為極度使用省略法的現代小說的一個典型。小說一共四節,每節基本上是一個或兩個場景。第一節老栓淩晨出門,緊接行刑場麵,劊子手交給老栓人血饅頭;第二節老栓和妻子華大媽烤這個人血饅頭給小栓吃;第三節茶館裏的場景,人們的談話;第四節小栓母親上墳,遇見被害者的母親夏四奶奶上墳。

小說中沒有任何縮寫介紹背景或已發生的事,我們完全不知道小栓的病史,老栓和華大媽的年齡身份,甚至不知道他們的身世,甚至連老栓開茶館為業也是到第三節茶館場麵時才悟出來。唯一的一段縮寫是第四節開頭描寫墳地的一小段,和第四節中間“許多的工夫過去了”這句話,表示華大媽留在墳地上的時間比這一段小說給人的印象要長一些。對於被處死的夏瑜,我們隻是通過第三節茶館裏人物的交談和夏四奶奶在墳前的自言自語,才約摸知道一些。除了這幾個孤立的場景,許多至關重要的情節,包括小栓的事和埋葬,全部都省略了。小說的隱含讀者是應當有能力把場景之間省略的部分全填補起來的,但我們可以想象1919年5月小說剛發表時,習慣於讀中國傳統小說的讀者感到的驚奇。

除了這種完全不加交代的省略法外,還有一種是用一個時間狀語短句交代所省略的時間,熱奈特稱前者為“暗省略”,後者為“明省略”,這就像刪節版本是否注明刪節一樣。但是熱奈特認為“三個月之後……”是明省略,而“三個月過去了”則不是省略,而是縮寫。這就未免太拘泥於文字了。我認為,區分明省略與縮寫的標準是敘述中對情節的處理方法。例如《藥》的第四節在墳地描寫之後,緊接著的情節是這樣開始的:“這一年的清明,分外寒冷。”

由於吃人血饅頭的事件發生在秋天,我們知道第三節與第四節之間有六個月的間隔,而小栓可能死了三個月。三個月的時間和事件完全不提及,這是暗省略。如果我們把這一句改成:“六個月過去了。這一年的清明,分外寒冷。”這就是明省略,與“六個月以後”一樣,因為除了注明省略的時間外,這六個月發生的事完全沒有提及。如果再改動一下:“小栓已經死了三個月了。這一年的清明,分外寒冷。”這就不是明省略,而是縮寫。我認為這區分不困難。可以說這三者不同的地方在於,暗省略留下時間空白,明省略留下時間虛線而縮寫留下實線。因此明省略維持了情節發展的線性。

在中國古典小說中,省略當然也不可免,但盡量使用縮寫,從而使敘述文本盡可能保持情節線索的完整性,這種情況,筆者建議稱為“時間滿格”。為了追求這種時間滿格效果,就出現了許多現代讀者看來不必要的交代,例如《水滸傳》第七十四回,燕青堅持要去泰安比相撲,宋江不得不同意了。“當日無事。次日宋江置酒與燕青送行。”這兩句話都沒必要說,梁山泊本是三日一宴,尤其是“當日無事”,既然無事何必寫一句?

《水滸傳》六十回:盧俊義上了吳用的當,出門躲災,第一天在路上情況比較詳細。“自此後在路夜宿曉行,已經數日。”金聖歎批:“先詳後省,故不見其空缺。”第四十六回人們發現潘巧雲和迎兒的屍體後,全城大驚,官府下令緝捕。“潘公自去買棺木,將屍首殯葬,不在話下。再說楊雄石秀離了薊州地麵,在路夜宿曉行,不則一日。”這些實際上都是敘述省略,卻因為當時的敘述程式而無法完全不留痕跡,所以用了“不在話下”,“不則一日”這樣的指點幹預作為“填補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