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海和尚向胡頭陀布置這套程序;

第二次:胡頭陀依照這套程序行事;

第三次:石秀發現陰謀的這一套程序;

第四次:石秀告訴楊雄陰謀的這套程序;

第五次:石秀用刀威逼胡頭陀說出這套程序;

第六次:楊雄用刀威逼迎兒承認這套程序;

第七次:迎兒被迫說出這套程序。

今天的讀者,如果注意到這七次重複,會覺得很奇怪,為什麼要重複那麼多次?這套布置程序實在精彩,所以不厭其煩地再三重複?但是,實際上這種敘述並非底本中隻發生一次的事件的重複敘述,這裏的重複是由於直接引用人物所說的話而造成的,而不肯減省引語,則是中國傳統小說“時間滿格”的另一種表現,每談一次話,都似乎要記得全。當然,我這是挑了《水滸傳》中重複最明顯的一段,並不是每個地方都如此。例如四十九回解珍解寶被毛太公陷害入獄樂和報告顧大嫂,顧大嫂召集人馬劫獄,就不得不把此事告訴鄒淵、鄒潤、孫新,每見一個人就重複一次。此時,《水滸傳》的敘述舍去了直接引語,顧大嫂對鄒氏兄弟的話就簡單地變成“卻把上件事告訴與他”。

真正的複述是一種敘述的特殊安排,是試圖從不同角度說明同一事件。但這種小說的好例是不多的。西方文論家以前熱衷的例子是黑澤明導演的電影《羅生門》。近年愛用的例子是福克納的《喧囂與憤怒》,但《喧囂與憤怒》實際上並沒嚴格意義的複述,四個敘述者講的故事有重疊的地方,同時又相續推進。

愛爾蘭當代作家勞倫斯·杜勒爾的《亞曆山大利亞四重奏》從四個人物角度複述同一個故事,比《喧囂與憤怒》更為典型。杜勒爾在序裏說:

這組四部小說應作一部來讀,題為“亞曆山大利亞四重奏”,但合適的副標題可能應當是“語言聯續統”。我用了一種相對性的格局來比喻式地展開這個形式。頭上三部是夾層式地互相聯結,也就是說,互相互為兄弟姐妹,而不是相續,隻有最後一部小說是後續的,在時間幅度上複開。整個構思是為了向時間過於飽和的傳統小說相續式格局挑戰。

“互為兄弟姐妹”,也就是說重述同一個故事,時間上不向前推進。小說的第一部《傑斯汀》,第二部《巴爾塔紮》分別以人物為第一人稱敘述者;第三部《蒙托裏佛》則用第三人稱從另一個人物(英國外交官)的角度複述同一故事;最後一部《克莉婭》才說出一些新的情況,向前推進一些。

此種“遞進”重複技巧,在西方也是在現代才出現,中國傳統小說中幾乎找不到。韓南曾指出過一個妙例:《二刻拍案驚奇》卷五“襄敏公元宵失子,十三郎五歲朝天”,講一個孩子元宵看燈被賊人偷去。故事先從帶孩子仆人的視角寫,再從孩子本人視角寫,再從偷孩子賊人視角寫。情節雖是重複,人物描寫卻並不重複。淩濛初這樣重複的目的,並不是想把故事講得更清楚一些,從賊人雕兒手角度講的情況當然是最清楚;但是更重要的目的是從不同人對同一事件的反應來寫人物的性格,上麵仆人王吉的傻愣相和神童南亥的天真聰慧和沉著都可從他們對事件的反應中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