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行健有一種非常獨特的說法,解釋此種男女自稱之不同:

男人進行內省的時候,把自我作為對方“你”來解剖,可以減輕心理障礙,內心獨白時,很容易變成第二人稱。女性內省時,往往把自己異化為第三者“她”,才能把承受的痛苦發泄出來。進入到內心獨白或交流的時候,潛意識也通過語言人稱的變化流露出來。話語之所以體現為人稱,即主語是誰?背後隱藏的是認知角度。(《沒有主義》,香港:1996,266頁。)

因此,高行健說的“一旦表述,便得歸於人稱”,可以理解為“一旦求悟,便得歸於空色”。他作品的意識主體,雖然從《彼岸》起,就努力在文本的展開中,求得四大皆空之悟,這空卻不得不首先依靠色來定義自身。當然,現代漢語之“色”(色欲、色情)並非佛教所說的色,在佛經中,色指一切能變壞,並且有質礙的物質世界即感官之感知,或感知的幻象(無表色)。我這裏是有意混淆。但是這樣思考,並非沒有根據:佛教強調一切“色法”均是錯覺,“五蘊皆空”。既然感官世界可怕,女色就是第一戒。而禪宗雖然強調佛在人心,卻依然必須時時提醒:見美女作虎狼看。

既然如此,禪與肉欲應當截然了斷。的確,但是“應當”如此,正好證明二者不得不有關,甚至非常有關。

唐憲宗詔請大德禪師入宮與法師對辯的一段語錄,我覺得值得在此一引。問:“欲界無禪……此土憑何而立?”禪師曰:“法師隻知欲界無禪,不知禪界無欲。”(《五燈會元》卷三。)此話很玄,卻耐琢磨。肉欲是主體間的需求,有需求就有所依附,但也隻有依附他者才能了解主體自身,依附欲望對象才能了解自心,以及自心中之靈性需求。

隻有這樣理解,才能明白高行健筆下的“我”與“她”,在《對話與反詰》中,甚至一邊性交,一邊互殺:男女交合,走火入魔的可能性,遠遠多於靈肉合一的可能。在高行健的作品中,男人女人,互相吸引,互相疑惑,互相折磨,直至互相絕滅自私之欲。然後,也許兩個靈魂能在肉體的興奮中互相誘導,走向啟悟。

所以,雖然禪界無欲(到達了彼岸,當然不再受欠缺折磨),欲界卻有禪,因為,至少從高行健作品可以看出,欲念正是由欠缺向完美的起跳,“我”和“她”如果最終能完美結合,或許人性就向神性敞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