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漢輝家是兄妹四人,有一個哥哥,一個姐姐,一個弟弟,萬漢輝排行三,父母都在世。老三家的媳婦葉靜頗為同情錢芳,玩笑說:“都說新婚夫妻是紅人,結婚三個月裏親戚都不請上門,怕衝了自家的喜氣。二哥氣色還好,可是二嫂的氣色不太好,不會是有了吧?”
\t大人並不太嗬斥,都習以為常,反而當成說笑。
\t錢芳原本皮膚就白,最近奔波休息不好,確實氣色不佳。錢芳擔心萬家人知道他們婚前發生關係,這種擔心是多餘,後來她才知道,葉靜的意思是說,和萬漢輝上次結婚一樣,打趣他們是奉子成婚。
\t葉靜又故意在飯桌上說漏了嘴,提起萬漢輝的前妻和他的女兒,說他女兒,“算起來應該比萬小鬆僅小一歲”,這一次玩笑過了火,遭了全家的白眼,葉靜內心強大,根本不在乎別人怪她多嘴。
\t萬漢輝不僅是二婚,前妻還有一個女兒,隻維持一年婚姻是真的,但是高效地生下一個小嬰兒也是真的,閃結,閃離。
\t萬漢輝依然是一副正直臉,麵不改色,對錢芳毫無愧疚,反而說:“過去的事情都過去了,這又不關錢芳的事情,又不要她操一丁點心。”
\t父母家人裝作若無其事,大嫂和三媳婦葉靜卻是打量錢芳的變化。萬漢輝兩個眉毛擰在一起,強頭強腦的川字紋,刻在短短的腦門上,懊惱地宣布,說:“我前妻那邊的事情,你們就別過問啦,我都處理好了,不要你們管。”
\t錢芳驚出一身冷汗,慢慢回到更殘酷的現實,人的命運處處驗證,不但有錦上添花,更有趁火打劫。萬漢輝竟然連這種事都沒有坦白,就直接和錢芳結婚了,錢芳有點兒傻眼。萬漢輝被揭露後,反而責怪錢芳當時沒有問他。因為她沒問,所以他就沒說,這種擔當!
\t葉靜悄悄跟錢芳說:“萬家做事不地道,我真是看不過眼去。尤其是萬漢輝,還說是部隊的軍官,前一個孩子才幾個月大就離了。結婚一年,肯定拿結婚證之前就懷上了,又是女方鬧上法院才離成婚,聽說人家當時鬧到部隊,去告狀,萬漢輝才同意離婚。這離婚才不過一年就又娶了你,萬漢輝是什麼樣的人,你可想而知,小心一點兒。”
\t推人及己,錢芳心裏發慌,臉上就掛不住,無助地看向萬漢輝。
\t這顯然不是一個很好的開端,後來萬漢輝又跟錢芳賴賬,說他說過,隻是錢芳自己沒聽清楚,或是她不記得了。
\t葉靜把錢芳看成傻子,才有心去捅破,萬家其他人又何嚐不是呢?若錢芳當即抽身而出,她常悔恨自己太膽小又軟弱,還顧及什麼麵子,還要隱忍,不能及時脫身。
\t萬漢輝嫌葉靜多管閑事,故意挑撥離間。因為葉靜那次替錢芳說過話,錢芳一直感念她的好,多年兩人一直比較要好,像朋友一樣的相處。
\t錢芳情緒低落,萬漢輝還是振振有詞地辯解:“離婚之後,孩子跟她媽,又是一個女孩,肯定得跟著她媽才合適,以後也不會跟我有什麼來往,跟你又不會見麵,你不必在意。”他一口咬定跟錢芳沒有半毛錢的關係。
\t錢芳無語地望著他,他的邏輯讓人無法啟齒,後來更多齒寒的事也發生了,錢芳才算真的傻眼,這叫不見棺材不掉淚,在更加的苦難麵前,林振的身影被一點一點擠出了錢芳的心思。
\t那次探親後,從無錫老家回廣州,萬漢輝還收到過一封律師函,是她前妻告他一年未付女兒的撫養費。為什麼說“又”呢?後來錢芳才知道,他是被前妻到法院起訴離婚,還是同一個律師。
\t一個月才給三百元,萬漢輝竟然好意思一整年拖延沒付,還有臉替自己辯護,無恥至極,笑嘻嘻地說:“我是故意的,誰讓她當初去法院告我,還到部隊去胡鬧,告我的黑狀,毀壞我名聲,弄掉我的前途,現在鬧得我都要轉業了,我就要報複她,也不讓我見女兒,就讓她去告!”
\t隨後錚錚有詞,對錢芳說:“孩子跟你又沒有關係,撫養費都我的事,不用你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