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經常在商店了偷藥品。他們經常拿起一瓶藥,打開蓋,把藥倒進口袋,然後,把瓶子扔掉。所以,我媽媽無論看見誰扔掉空瓶子,總是把它撿起來,衝到拉塞爾或我的麵前,“看看,這是你要的證據。”她得意地說。
我母親在誠實艾迪店幫忙期間,我們共有十七名雇員做安檢工作。而她抓的小偷比他們總共抓的小偷還要多。這是實情。隻有一個問題,至少他們中的一半實際上沒有偷東西。而我總是很緊張,由於錯抓而被起訴。但在我母親看來,每個人在被證明清白之前都是有罪的。
那麼,好吧,擦掉第六十四條教訓。感謝上帝對我們的關心、照顧、奉獻和無法分割的忠誠,但有時:
母親並不總是有辨別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