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爾士王妃劇院周圍的整條國王大街擠滿了停車場。停車場可停很多車。然而,我們建這個劇院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原來停車場底下加修四層停車場,這聽起來好像有點諷刺意味。
原因有兩個。一個是法律規定必須這麼做。當然另一個原因是能讓老主顧們直接乘電梯從地下車場直接進入大堂,這樣,就可以避免在又濕又滑的人行道上疾跳。
工程開始時,多倫多另一個主要戲劇製作人,蓋什.得賓斯基(曾擁有過辛普萊克斯劇院)提醒市政官員,一個細則規定,任何一家新開劇院必須為每五個座位提供一個車位。而我們地下停車場的240個車位隻夠配合1200個座位。所以,市政堅持要我們擴大停車空間。
考慮到我們周圍停車場過剩的情況,自然,我會像過去經常做的那樣,同市政做鬥爭。通過指出他們在保護生態的時代不應該還有這麼愚蠢的細則,我相信,我一定會贏的。這匹老戰馬開始撲向古戰爭的狼煙了。
但冷靜的頭腦占了上風。他們說我根本無時間同市政作戰。基建已經在進行當中。我們已規定了完成劇院的最後期限,任何拖延都會造成幾個月的浪費:會在地下留一個空洞,加許多失業勞力。因為他們說的對,我投降了。但下層的基岩幾乎無法穿透,要挖五層的停車場,得多花幾百萬加元。
作為妥協,我買下了對街破舊的威斯汀.浩斯大樓──隻因為它有一個停車場。我的確不想買它。至少以前我四次拒絕買它,因為我需要的最後一件東西是另一座國王大街大樓。
幾年前,它的主人想以30,000,000加元賣給我,但我拒絕了。後來,當本市地產價漲價時,他們又以50,000,000加元報價給我,仍然沒買。後來經濟衰退了,它的主人再也負擔起這座樓的費用。他們的報價從22,000,000加元降到18,000,000加元。我仍不想買它──直到我需要一個停車場。我用10,700,000加元買下了威斯特.浩斯大樓。停車場危機解決了!
隻在你需要時才買東西,而不要因為它便宜就買(當然,有時關於“需要”的考慮會穿越時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