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沫覺得自己出門一定沒有看黃曆!媽的!自己逛個夜市都特麼能迷路!這是怎麼回事呢?還要從二十分鍾前說起。
夏沫和羅可可手拉手進了夜市。嗯,一進去就是一家賣煎餅果子,很好,兩人停下了。這家煎餅果子是這裏“釘子戶”,從這裏還叫美食一條街開始就在這裏紮根,中間經曆了好幾年,還是屹立不倒。作為一家小攤販,其本事絕對不可小覷。味道,是絕對的杠杠的。
“老板,給我來倆煎餅果子,一個加裏脊,一個加雞柳。兩個都要番茄醬加小米辣。”羅可可熟練的報出兩個喜歡的口味。番茄醬加小米辣,獨一份的吃法。
“喲!是你們倆啊!”老板是個發福的中年大叔,“好久沒見啊!我一聽這吃法就知道是你們倆來著。來,今天大叔請客,給你們倆一人送一個雞蛋!”
“謝謝老板!”羅可可笑的十分喜慶,“祝您大吉大利,生意興隆!”
“成,借你吉言啦!美女都這樣說了,肯定會財源廣進的!”老板笑的見牙不見眼的,胖乎乎的手卻靈活極了,“來,拿著!你們的煎餅果子。下次還來啊!”
“好嘞!”羅可可咬了一口還冒著熱氣的煎餅果子,滿足的應了一聲,然後拉著付了帳的夏沫一起往下一個目的地進發。下一個目的地,自然就是下一個吃飯的地方。
“誒!沫沫你看,這家的衣服還挺不錯的啊!”羅可可拉著夏沫到了一個攤位上。老板是一個青春靚麗的女孩子,年前擺著兩個架子,架子上掛著一些衣服,設計很獨特,花式很新奇。一看就知道是學服裝設計的大學生自己設計出來試賣的。一來練手,二來賺點外快。不過也正是這些攤子上的衣服,才會格外的新奇好看。羅可可和夏沫都是學美術的,雖然兩個人都不是學習服裝設計的。但女人對於時尚,有種天生的敏銳。兩個人很早以前就試著自己做衣服,在衣服,鞋子,和包包上畫自己喜歡的圖案。每每都是很新潮的,走在街上,回頭率杠杠的。
“這件襯衫不錯啊?”夏沫在一堆衣服裏挑挑選選的,看中了一件不規則的立領蝙蝠袖襯衫,上麵是一副墨荷圖,還有用攢花小楷寫的一句詩。夜市裏明明暗暗的,也看不清楚寫的什麼,但不可否認,衣服很漂亮。
“這件襯衫多少錢?”羅可可見夏沫喜歡,便開口問價錢,打算買下來,她也覺得衣服不錯。
“誒?這件嗎?”賣衣服的女孩子好像挺內向的,“那個……不好意思,這件不賣的……”
“為什麼?”羅可可舉起衣服左看右看,“上麵沒寫著說不賣啊?”
“這件是我不小心收過來的,是……我的衣服,不能賣的。”女孩子臉紅紅的。
“你的?你穿過嗎?”羅可可問。
“沒有……沒穿過的。”女孩子大概怕羅可可和夏沫誤會自己把穿過的衣服拿出來賣,趕緊擺手否認,“這是我和我男朋友一起做的,上麵的字是他寫的,所以……不好意思啊!”
“嘖!難得看到一件喜歡的,真掃興!”羅可可嘟囔。
“算了,不賣就不賣吧,畢竟那是人家男朋友寫的,咱們不要強人所難嘛!”夏沫從羅可可手裏拿回衣服,重新給人掛回去,“不好意思啊,我朋友沒有惡意的,她隻是這樣說說而已,你別誤會啊!還有,下次細心點,不要再把衣服收錯了,萬一碰上不講理的,就沒有這麼好收場了。另外,我覺得這件襯衫的袖子,可以改短一點,再把袖口收緊一些,訂上紐扣的話,可能會更好看一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