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審美篇
緒論 書法審美基本問題概述
一部書法史,是審美與實用先結合後分離的曆史,書法審美與創作的依附性和重合性始終未曾改變。當代書法的審美理想逐漸由書法的表象遷移到書法的文化精神內核上。對於當代有影響的書法家來講,他們思想觀念先進,文化知識豐富,藝術素養全麵,生活視野開闊,書寫技能高超,在寬泛的“展廳效應”、多彩的“視覺效果”、竭力的“製作翻新”中創造出了書法的新境界。審美者以挑剔的目光判斷出創作中的得與失,並積極發掘出當代書法繁榮創新中的問題和症結。文化學者餘秋雨《筆墨祭》一文中講道:“古代書法是以一種極其廣闊的社會必須性為背景的,因而產生得特別自然、隨順、誠懇;而當代書法終究是一條刻意維修的幽徑,美則美矣,卻未免失去了整體上的社會性誠懇。”審視今天的書法創作,的確好似一條刻意維修的幽徑,刻意多於無意,這些刻意開辟的條條幽徑自然是比不上“漢樸路”、“晉韻路”、“唐法路”、“宋意路”、“明態路”等條條大道。
作為當代文化人,特別是教師們,他們豐富的文化知識、崇高的道德理想、廣泛而又直接的傳播領域以及蓬勃的人文精神,使書法審美力量的所及、敏感和智慧大大提升,使形式更為活躍,內蘊更為豐富。書法美是用筆法組合出來的漢字,通過抽象的線條組合形成意象,把宇宙萬殊的形質意理,通過聯想、取舍、提煉、概括、抽象,創造出審美意象,最終以生動的風格麵目、儼然有生命活力的造型折射出書法的書寫性和藝術美。何為書法基本審美?簡單地說就是怎樣鑒別書法作品優劣。書法藝術源遠流長,流派紛呈,什麼樣的作品堪稱優秀,什麼樣的作品列為拙劣,這是不少書法愛好者初涉書道常常遇到而又迷惑不解之課題。
書法審美的基本要求
真正的書法人(書法創作及審美者)都是最深情最易感最有清醒頭腦的人。書法素養是書法藝術審美活動的關鍵所在。常常聽人講,“如果你願意欣賞藝術,你必須是一個有藝術修養的人”,要做一個有書法藝術修養的人,懂得書法審美就顯得特別重要。陳方既在《書法藝術論》中指出:“書法的豐富的美,是書家集中了多方麵的素養賦予的,是書寫實踐所需的多種因素積累凝成的。”書法審美者除了要有較為豐富的學識儲備之外,至少要認識大部分中國字包括繁體字,並且具備一些文字、文學知識,知曉篆刻常識,具有把玩筆墨紙的一些基礎能力和相應的感受能力。
書法審美的體味性 書法是一種典型的泛化的藝術,更需要體味。書法的闡釋者與創作者應合而為一。李燕生將“藝之遊”分成六個階段:一曰遊藝之始,欣然也;二曰藝之漫遊,煥然也;三曰藝之神遊,暢然也;四曰藝之心遊,悠然也;五曰藝之衍遊,曠然也;六曰藝之遨遊,超然也。六個階段也可以說是六種心理感受或心境,為層層遞進關係。除了需要反複地觀賞和玩味用筆與點畫、漢字與書法、繼承與創新、結構與章法外,還得對書法的氣、骨、血、力、韻等透過其形深入其理,體察其情,感悟其高妙境界以及字外功所賦予的書法藝術審美創造過程中的精神內涵宣泄,從而獲得審美愉悅。
書法審美聯想 書法是以漢字形態為表征的高度抽象的線形生命體。書法雖然不能體現現實事物,但它可以間接體現自然和社會的美。它通過線條造型而表達意境、抒發情感都是抽象的,因此,書法審美需通過對筆墨形態進行聯想,在二度創作時才能獲得“消息”。這就要求欣賞者必須從抽象的點畫和字形結構中去體會、聯想它們所反映的現實生活中的形態美、動態美、韻律美、精神美和哲思美。馬克思在《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指出了自由自覺的創造活動的重要特性:“激情、想象是人的本質存在。”但是,在審美中,想象不能超越美的規律,一旦把握了“美的規律”,就會自覺地走向書法審美世界。
書法審美的差異性和獨立性 蘇東坡有詩道:“杜陵評書貴瘦硬,此論未公吾不憑。短長肥瘦各有態,玉環飛燕誰敢憎?”除每一位書法家的作品有其個性之外,每個欣賞者的審美趣味與審美品格也都存在差異。正如佛教中靜坐冥想時所悟:“參禪前看山看水;參禪時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參禪後,看山還是山,看水還是水。”當代書法反映了當代人的多元化思維,審美情趣和要求存在很大差異,不盲從的思想在逐漸被接納。書法審美因人、因時、因修養、因觀念、因心境之不同而存在一定差異,當然這些差異並不妨礙人們正常的書法藝術審美實踐活動,正是有了差異性的存在,當代多元的審美模式才變得豐富多彩,我們的書法形態才更具備千姿百態的美。但是就個體的成熟書家而言,明顯地體現為一種審美立場和實踐的獨立性,不會因時勢俯仰、因功利遷移。在自己的審美立場上,真實地傳達書寫者主體的審美理想,作品最終成為獨立人格力量的體現。
下麵結合用筆之理﹑線質之理﹑書體之理﹑結字之理及章法之理談談書法審美中最基本的問題,這些問題是書法界探討的普遍問題,但同時又是沒有引起足夠重視的問題。
一是漢字與書法問題。書法是字的藝術,即是一種具有實際意義的字,欣賞時先看其筆畫是否正確,筆順是否貫通。字形寫錯了,書寫者功夫再好,也會失去文化價值。在書寫規範上,還得注意所寫的風格,是否通篇符合所寫書體的基本要求,換句話說,是否具有“純粹”的意義。思想意義的要求除了看書寫的內容的意義,還要看其書寫內容與書風的和諧性。書者的情緒表達,不僅僅傾注在筆畫上,其內容的選擇,也是書者思想情緒的重要參照對象。書品的高低,應該說,內容是衡量的標準之一。書法藝術是書法家在不違背字法的前提下創造性的“取形用式”,書寫出的是一種形態美妙的造型藝術。而書寫者的思想情緒往往表露於字裏行間,從而產生一種藝術的意味,因此書法作品與普通漢字是有明顯區別的,兩者屬於既相互聯係又不完全相同的親緣關係。漢字可以認為是美的,但也可以認為是不美的,若漢字真是獨立天下、美不勝收,當初譚嗣同、蔡元培、錢玄同、陳獨秀、魯迅等大師們怎麼會覺得其過時呢?書法以漢字為基礎,但它是高於漢字的審美藝術化,傳達超越於漢字本身意義外的思想情感,並能表現出一定的藝術境界,書法的存在是必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