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關於書法展覽(2 / 2)

四、書法展覽功能

書法展覽是推動書法創作的主要動力。在中國書法創作的鼎盛時期——唐代,書法多為把玩之物,目的並非是為了展覽。明清以後它才成為一種裝飾品掛在牆上供人欣賞。書法展覽從根本上動搖和改變了舊有的“文人把玩式”的書法創作觀,當代的書法展覽成為創作者懷著不同目的、不同心態、不同方法和手段向世人展示其創作成果的“最佳”途徑,從而激勵作者的創作熱情和動機,推動書法的繁榮發展。

由於展覽功能的日益擴大,作者總希望自己的作品在展廳中立足。隨著“國展”的深入展開,作者把展覽作為檢驗、展示自己書法才華的一種主要方式。書法展覽是我們這一時代最有影響力的書法創作展示及評判方式,它為我們提供了巨大的藝術創作信息,書法展覽就是要通過書作激活人們豐富的藝術聯想。通過展覽,對作品作縱向橫向比較,作者可以及時獲得新的創作理念和靈感,把握書法發展的大趨勢,找準位置,拓展空間,更利於推動書法的創作。

書法展覽是書法收藏的有效途徑。無論是在展廳還是在網絡報刊上,收藏者都可以麵對眾多作品反複進行比較,對於尺幅適合的富有創造性的作品不會茫然,可以借助紮實的理論指導收藏,而這種指導作用則需借助展覽來體現;立足展覽,還可以促進相關的學術研究。

書法展覽本身具有藝術性。除了作品的藝術性外,展品的裝裱也包含藝術性,作品的整個流程和布置都需要藝術性的處理。一個成功的書法展覽需要有一個優秀的策劃者,要使展覽富有藝術性,策劃者的策劃能力和藝術修養是理當具備的。當然,書法展覽雖然把觀眾、書法工作者、書法家等各方聯係在一起,成了尋求知音的場所,但書法展覽不是書法創作的唯一檢驗標準,因為書法創作的最終目的不是為了展覽。到博物館觀摩、請教、交遊、雅集等活動也是書法展示及評判的常見方法。

五、展覽中的審美活動

在書法展覽的實踐活動中,書法審美活動成了展覽效應的橋梁。書法審美是對書法文化精神的感悟和追問,是書法藝術的靈動自由和變化之美的延續放大,是獲取美感享受的唯一途徑。我們麵對展廳紛呈的書法作品進行審美活動,離不開豐富的審美聯想。書法作品之中的“精”、“骨”、“血”、“氣”、“勢”、“神”,是書法文化精神韻律和趣味的濃縮,這些文化精神的獲取隻有通過審美聯想才能捕捉。通過對整體的章法、獨立的結構、意向的用筆而聯想到生活中種種事物,結合作者的創作背景、思想文化基礎,領會作品的美。因此,展覽中欣賞作品的過程實際是觀賞者的“美的再創造”過程,是一個複雜的心理體驗過程。麵對空曠的展廳、影印的報刊、動態的屏幕,一個有書法修養的人不會無動於衷,對書法的筆法、墨法、字法、章法、精神氣象不會視而不見。因此,我們的展覽無論怎樣豐富多彩,最終要接受創造者和審美者的個體評判。

六、展覽遺憾

書法展覽的學術研究目前十分匱乏,對展覽的健康發展帶來不利影響。當代“展覽”成了追名逐利的捷徑,有作者為了達到個人目的大肆炒作,請出重量級領導、學者、書家為其呐喊助威。結果由於作品本身水平有限,文化底蘊不足,最終有可能把真正好的作品虛無化,影響書法藝術的健康成長,反而使書法展覽對展覽者自己的書法道路起了阻礙作用。

當代如火如荼的書法展覽很多都帶有比賽性質,而且成了判定其是否是書法家的條件。但是展覽作品受到評委審美觀的影響甚大,書法風格左右評委的審美,審美標準決定入展、獲獎的機會,致使一些有功底的作者與展覽無緣、與書家稱號無緣。但是,我們不能把展覽看成是書法家走向成功的唯一途徑,王羲之、顏真卿、蘇東坡、米芾、王鐸等曆史上的書法大家恐怕都不是以展覽而走向成功的。展或不展,展多展少不影響書法固有的藝術價值,尤其是在當代藝術環境下,被掩埋的書法家微乎其微。

當代書法展覽追求在視覺刺激的強度上競爭,熱衷於在書法藝術的外在形式與技巧的展廳適應性、迎合性上求新求奇,重視展廳效應,忽視書法文化精神內核的填充,很容易陷入形式主義的困境。

過多的書法展覽會導致對展覽背後的質問,信譽度可能會降低。展覽成了搞活經濟的手段之一,展覽的主體性功能也會下降,其短效行為也必然對書法藝術的發展產生消極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