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章 印家敗亡(1 / 2)

自元疏和元徵計劃暗殺納蘭英和納蘭央之後,他們就一直派人盯著印禎的動向。當晚事發,乘著印禎驚嚇過度暈倒的時候,便已經偷偷地將情況傳遞到了且柔,之後印禎的暴力鎮壓在軍中引起的逆反之心,便有人乘機在西境一帶散布印禎與若伊勾結,私吞錢款,怕事情敗露,便與若伊勾結,暗害了二位王子。

消息很快便傳到了且柔,納蘭雋勃然大怒,即可就要讓印空和辰鈺查抄寧國公府,元徵出麵製止,隻說那些都是傳言,不可聽信,寧國公在離漠位高權重不至於與若伊勾結。鍾太尉在出征這件事上與印禎早就有了矛盾,這個時候自然要出來插一腳,他也對納蘭雋進言,說既然有這樣的傳聞,說明寧國公也並不一定一身清白,若是納蘭雋真想查探真相,最好先安撫住寧國公和寧國公府,等到寧國公回到且柔那人,再迅速讓人查探,那時寧國公若是清白,則不要計較,若是有罪,便當即入獄。納蘭雋思索了一番,認同了鍾太尉的方法。

而一路之上,元徵一直派人暗中盯著印禎一行人,他私藏的那五千兩黃金一直都在元徵的掌控之中,當印禎回到且柔的時候,他就立刻派人去通知辰鈺,讓他迅速截住那一箱黃金,火速報往宮中,讓納蘭雋下定決心整治印禎。

元疏很清楚,印家是離漠開國的功臣之一,如果沒有足夠大的罪狀,納蘭雋是絕不會對印家趕盡殺絕,這也是元疏這麼多年來雖然搜集了很多印家的罪狀,但都沒有公布的原因。隻有讓納蘭雋恨印家恨到恨不得生啖其肉的時候,他才會動手,徹底扼殺印家的希望。而納蘭雋的命根子就是他的兩個兒子。

所以納蘭雋看到了那五千兩黃金,便認為,印禎為了私欲而置自己兒子的生死於不顧,自然絕不可能再姑息印禎,當即將印禎與印決投放入獄,讓辰鈺和印空去搜集印禎的罪證。原本納蘭雋有意讓元徵去審印禎這件事,但元徵卻推說自己要避嫌,還是讓丞相元庭親審比較好。

辰鈺與元家對於擊垮印禎這件事情早就做足了準備,隻等納蘭雋下令,便開始動用各種勢力,揭發印家的罪狀。

兵敗如山倒,朝廷中的官員,見印禎已經入獄,在元家的暗中推動之下,一時之間,有大量彈劾印家的文書被傳到了納蘭雋的手中,於此同時,辰鈺也搜羅到了很多印家的罪狀。

朝中官員的彈劾文章,大多說的是印家仗著家族的勢力,在朝中營私弄權,在外侵占良田,在內收受賄賂等等一係列的事情。

但蕭玉辰與元徵都知道,僅憑這些小事情,還不足以讓納蘭雋下定決心鏟除印家全部根基,他需要幾幅猛藥。

所以很快,便有幾份證據遞交到了納蘭雋的手中。

第一件事,是印襄當年利用丞相的位置,借著修繕宮殿的名譽,私自從國庫抽走一百萬兩給自己安置了不少的田產與宅院。

第二件事,是印禎利用自己的權力,威脅幾大城主,少報每年的稅銀,多餘的稅銀,不交國庫而是轉交寧國公府。

第三件事,印禎在自己的幾座封城之中,以護城隊的名義,私下建立了近一萬人的軍隊。

第四件事,便是在於若伊的而談判之中,私自貪下五千兩黃金,導致若伊不滿,派人截殺了六王和八王。

第五件事,查抄寧國公府,共得黃金七萬兩,白銀一百六十萬兩,玉器瓷器古玩字畫,約共四十萬兩。

蕭玉辰與元徵熟知納蘭雋的本性,知道納蘭雋作為個人,極度愛財,身為君王,更加忌憚權勢的威脅。所以,那五件事之中,貪墨、私自建軍、可能夥同外國,每一件事都深深地觸及了納蘭雋的底線。

他身為人,或許可以放過貪財之人,但身為君,他絕不可能饒恕那些威脅他王位的人,印禎私自建軍和害死了自己兩位王位繼承人的事情,已經完全突破了納蘭雋所能容忍的最高點。

他見到了這五項罪證之後,即可下令元庭火速審理此事。

元又司知道自己的父親要主審印禎,難免有些著急:“爹,這一次,你可要手下留情一點啊。”當初元庭是靠著印襄起家的,與印家的關係自然非同一般,雖然最後硬是假如的元家族譜,但是他個人的勢力還是多偏向於印家的,這也是為什麼元庭一直以來大都站在印禎這邊的原因。這一次印禎出事,元庭作為主審,自然希望自己的父親能夠收下留情,不然印家真的垮了,元庭自己也會失去大半的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