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的,由2個以上50個以下的股東共同出資、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的經濟組織。
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國有獨資公司是指國家授權的投資機構或國家授權的部門,單獨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其他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國有獨資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責任公司,常見的是各種民營企業有限責任公司。
股份合作製企業
股份合作製企業是以合作製為基礎,由企業員工共同出資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社會資產投資組建,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共同出資、民主管理、按勞分配與按股分紅相結合的一種集體經濟組織。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其全部資本由等額股份構成,並通過發行股票籌集資本、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的經濟組織。
中外合資企業
中外合資企業是外國企業或外國人與中國內地企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及有關法律的規定,按照合同規定的比例投資設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的企業。
中外合作企業
中外合作企業是外國企業或外國人與中國內地企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約定進行投資或提供條件設立、分配利潤和分擔風險的企業。
外商獨資企業
外商獨資企業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及有關法律的規定,在中國內地由外國投資者全額投資設立的企業。
聯營企業
聯營企業是指2個及2個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製性質的法人或事業單位法人,按照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組成的經濟組織。
社會團體
社會團體是中國公民自願組成,為實現會員共同意願、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國家機關以外的組織,都可以作為單位會員加入社會團體。
成立社會團體應當經過其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且依照規定進行登記。社會團體具備法人條件,但不得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
民辦非企業組織
民辦非企業單位是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力量以及公民個人利用非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
成立民辦非企業單位,應當經過其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且依照規定進行登記。
外地駐地機構
外地駐地機構是外地的企業在本地設立的辦事機構,主要為總部聯係業務服務,而不在本地發生經營活動。
非正規就業組織
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是把失業人員、下崗職工組織起來開展家政、陪護、市容保潔、車輛管理等便民利民服務,以及為企事業單位提供各種臨時性、突擊性勞務的勞動組織。
他們雖然沒有或者暫時不具備條件建立穩定的勞動關係,但是卻能幫助失業人員獲得一定的收入和基本生活保障,因而屬於一種臨時性的社會勞動組織。
營業單位
營業單位屬於獨立法人企業的一個分支機構,不具備法人資格、不需要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其民事責任由其隸屬的法人承擔。
所以,設立營業單位申請營業登記與企業法人申請開業登記相比既有不同又有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