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表明自己的社會責任履行得好,國際上已經有越來越多的進口商,開始對照SA8000標準檢查供應商實施社會責任方麵的情況、檢查供應鏈上的每個成員,以便修正采購策略。
他們檢查的內容主要是:在商品和服務生產過程中有沒有使用童工或強製勞動力,工人們的報酬是否合理、工作條件是否良好,工廠是否有完善的衛生和安全規定。
SA8000社會責任標準的主要內容是:
童工
公司不可雇用童工或支持雇用童工的行為。
如果發現有童工,公司應該建立、紀錄、保留旨在拯救童工的政策和程序,有效地傳達這些政策和程序給員工和其它利益團體,並且應該提供足夠的支持來促使童工接受學校教育,直到他們超過兒童年齡為止。
公司應該建立、紀錄、維持國際勞工組織建議條款第146條所涉及的旨在推廣兒童教育和青少年工人教育的政策和措施,並將其向員工及利益團體有效傳達。政策和措施還應包括一些具體措施來保證在上課時間內不雇用童工或青少年工人,而且童工和青少年工人的每日交通(來回工作地點和學校)、上學和工作時間加起來不得超過10小時。
無論工作地點內外,公司不可以置兒童或青少年工人於危險、不安全或不健康的環境中。
強迫性勞動
公司不可以雇用或支持雇用強製性勞工的行為,也不可以要求員工在受雇之時交納(押金)或存放身份證於公司。
健康與安全
公司應該考慮到產業中普遍認知的危險和任何特定的危險,而提供一個健康與安全的工作環境,並應采取適當的措施,在可能條件下最大限度地降低工作環境中的危害隱患,以避免在工作中或由於工作發生或與工作有關的事故對健康的危害。
公司應該指定一個高級管理代表,來負責所有員工的健康與安全,並且負責實施本標準中有關健康與安全的規定。
公司應該保證所有員工都接受定期和有紀錄的健康與安全訓練,並為新進的和調職的員工重新進行培訓。
公司應該建立係統來偵查、防範或反應可能危害員工健康與安全的潛在威脅。
公司應該提供所有員工幹淨的廁所、可飲用的水,在適當情形下,提供員工儲藏食物的衛生設備。
如果公司提供員工宿舍的話,應該保證宿舍設備幹淨、安全,並能滿足員工的基本需求。
組織工會的自由與集體談判的權利
公司應該尊重所有員工自由成立和參加工會,以及集體談判的權利。
當自由組織工會和集體談判的權利受到法律限製的時候,公司應該協助員工采用類似的方法來達到獨立和自由結社和談判的權利。
公司應該保證工會代表不受歧視,並且在工作環境中能夠接觸工會的會員。
歧視
公司在雇用、薪酬、訓練機會、升遷、解雇或退休等事務上,不可從事或支持任何基於種族、社會階級、國籍、宗教、殘疾、性別、性別取向、工會會員資格或政治關係的歧視行為。
公司不可幹涉員工遵奉信仰和風俗的權利,和滿足涉及種族、社會階級、國籍、宗教、殘疾、性別、性別取向和工會的信條、政治需要的權利。
公司不可允許帶有強迫性、威脅性、淩辱性或剝削性的性行為,包括姿勢、語言和身體的接觸。
懲戒性措施
公司不可從事或支持肉體上的懲罰、精神或肉體脅迫以及言語淩辱。
工作時間
公司應該遵守適用法律及行業標準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在任何情況下,不可經常要求員工一個星期的工作時間超過48小時,並且員工在每個7天之內至少有1天的休息時間。
所有超時工作應付額外報酬。
在任何情況下每個員工每周加班不得超過12個小時。
薪酬
公司應該保證它所給付的標準工作周的工資至少能夠達到法律或行業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而且滿足員工的基本需求,和提供一些可隨意支配的收入。
公司應該保證不會為了懲戒的目的而扣減工資,並且保證定期向員工清楚地列明工資、福利的構成;公司還應該保證工資、福利完全合乎所有適用的法律,而且薪酬給付的形式,無論是現金或支票,都必須合乎方便工人的原則。
公司不可采用純勞務性質的合約安排或虛假的見習期(學徒工製度)辦法,來逃避勞動法和社會安全法規中明定的公司對員工應盡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