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安然說,然把他們都叫出來,好久沒一起瘋了。
forgetbar是我們一直以來聚會消遣的最佳場所,因為這裏是我們的地盤,不需要花錢。這家酒吧的一切都有安然口中的“老混蛋”出資。
我們約好晚上七點,白天,就隻能陪安大小姐開著11路,穿梭於形形色色的商品之間。我和她一起逛街時奉行的宗旨就是,隻看不花。
萱,看那邊。
我順著她手指的方向看過去。一眼就看見了那個木偶,它與我書桌上的木偶一摸一樣,那是在一個月前,我唯一向區君浩親口要過的東西。鬼使神差的,我又花錢買了一個本來已經有過的東西。安然說我瘋了,我多想跟她說那不是瘋了,那隻是思念。
小強他們還是老樣子,該吃吃,該睡睡,並不知道我的人生剛剛經過一場劫難。
小強舉著酒瓶說,真心話大冒險,怎樣?
真心話大冒險。一個再普通不過的遊戲,這是我們多年來不曾丟掉的傳統。我向來隻有一個選擇,真心話。我不是一個吝嗇秘密的人,他們想了解的八卦我也甘之如飴地分享。因為他們是朋友,友誼這個東西,很脆弱,於是我很努力很努力地保護著,或許哪一天我累了,鬆手了,是不是,這個世界就隻剩了我。
轉到我的時候,我醞釀了很久,我終於聽見自己說,大冒險。
看著他們微愣的表情。我笑,幹嘛,不準我選大冒險啊。
我右腳蹋在沙發上,雙手插腰。下意識的動作也把自己下了一跳。不過,這隻是一種方式而已,我失了安全感,怕了毫無理由的恐懼。
小強說,好,大冒險就大冒險。給,給君浩格格打個電話。就說…我不愛你了。
我盯著手機,額上布了一層密密的細汗。
就在他們開始起哄要罰我酒的時候,我突然有所期待,是不是可以再給彼此一個機會?沒錯,十年的念想,哪是說斷就斷的。至少我心有不甘。我可以清晰地聽到自己的心跳聲,從來沒有過的緊張從心髒處彌漫開來。從前有個人對我說過,白萱,你就是太憂柔寡斷,有些事,有些人,是要一刀了結的。現在我覺得這句話是那麼地適合啊。
我撥通了那個早已爛熟於心的號碼,和平常一樣等待著那個好聽的聲音喚出我的名字。他的聲音真的真的是我聽過的最好聽的聲音,但是說出的話卻真的真的最傷人。
他說,喂,哪位?
是我。
額。有事麼?
區君浩。
嗯。
我不愛你了。
哦。我知道了。
是的,你明明知道我最討厭的字是嗯、哦。可是,你全說了。不過,你也一定不知道,你的平靜才傷我最深。
我想,我得賠一個手機給小強了,因為他的原配剛剛在我手下光榮犧牲了。
小強說,白萱,你絕對是窮瘋了,有你這麼仇富的嗎?
他說,白萱,是不是區君浩說什麼了?
他說,白萱,哥幫你出氣去。這手機咱不要了,它生得偉大、死得光榮,幫你看清了那隻白眼狼,也算物超所值了。
我跳到沙發上衝他吼,你才是白眼狼!你全家都是白眼狼!白眼狼怎麼了?我就是喜歡白眼狼,我這輩子就跟姓白的杠上了!
他說,白萱,你還沒喝呢,就醉了?不需要喝酒,區君浩的幾句故意疏遠的話早已讓我亂了神質。我開始哭,把吃奶的勁兒都拿出來哭。我發誓,區君浩,這一定一定是我最後一次為你難過。
經過這一鬧,所有人都知道我和區君浩完了。因此“區君浩”三個字成了我們之間的禁忌。可是,我不介意提到他的,真的不介意。因為,就算大家不提,我自己也會偶然想起那個給我十年,曾說要給我快樂的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