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茅台鎮打造成“國酒之心”2
三、打造商業模式“做大茅台”
“做大茅台”最緊迫的任務是“解放思想、創新模式”!
創新商業模式是一個複雜的係統工程,需要宏觀的、全局的策劃;要擴大產能和拓寬市場,理順複雜的產銷關係,盤活生產,占有市場。其要點如下:
首先,企業分類,各司其職。
企業分類要按企業規模、生產實力、擁有核心技術狀態,可將企業分為三類:
一類企業做標準。擁有茅台酒核心技術發明專利的茅台集團的主體職責就是做標準。
二類企業做品牌。茅台老區現有的124家酒企,年產醬香型白酒6萬噸,擁有相當的白酒市場,其主體職責就是做品牌。
三類企業做產品。擁有相當白酒生產能力的企業,主要職責是做產品。特別是新建的公司,技術和市場的風險較大,應該與一、二類企業合作。
其次,產品分級,嚴格管理。
按茅台酒的質量分級,參考茅台集團的等級及價格定級。建議目前分為五個等級製定標準:“五星茅台酒”、“四星茅台酒”、“三星茅台酒”、“二星茅台酒”、“一星茅台酒”及“等外級”茅台酒。
產品分級定級要由國家權威部門辦理。目前仁懷正根據省的標準製訂《醬香型白酒質量標準體係》,應該盡快審議通過公布實施;政府權威部門還要經常公告和報道各廠家茅台酒的質量及級別。一方麵讓廠家明白自己產品的定位,另一方麵讓公眾認識和理解茅台酒的等級差別觀念,更好認識茅台、購買茅台酒。
第三,整合品牌,統籌形象。
仁懷已經獲得行業標誌性品牌——“茅台”!“茅台”已經列入中國品牌研究院公布的第二屆中國行業標誌性品牌名單。當今市場競爭愈演愈烈,企業之間的競爭已經不僅是產品、質量、技術等的競爭,而且發展為多元化的整體競爭,特別表現為形象戰略的競爭。基於此,“茅台”的品牌形象需要而且應該統籌兼顧,重新設計。
“茅台”需要引進CI(Corporate Identity)企業識別係統的概念,建立起茅台醬香型白酒行業標誌性品牌識別係統,統一形象,整合品牌。可以繼承茅台酒曆史品牌形象的基因,吸收茅台集團CI企業識別係統的元素來統一形象。主要有以下幾點:
酒名:一律統稱“中華茅台酒”!
產地:茅台!
酒瓶:仿傳統茅台瓶款式!
商標:仿傳統茅台商標款式;左上角貼各個酒企自己的品牌標徽並標明幾星等級;右下角標明酒企名稱;按顏色依次分為五個等級——紅色、紅橙色、橙色、橙紅色、黃紅色。
說明書:統一“茅台鎮傳世佳釀”地域品牌的共性描述,突出酒企品牌的個性介紹,相互幫襯,互利共贏。
茅台CI行業識別係統是茅台發展戰略的形象表述,是茅台經營策略的文明傳達,是茅台地域品牌形象和醬香型白酒行業形象的標誌,是茅台醬香型白酒的目標、理念、行為、表現等融為一體的共同商標。
第四、市場分檔,集團衝鋒。
醬香型白酒細分市場,分檔營銷,通常分為高中低三檔;按仁懷的酒企現狀可分為五大集團。
第一集團是茅台集團。要走向世界、拓寬世界市場,將2萬噸茅台酒傾銷到地球上,真正把茅台酒打造成“世界蒸餾酒第一品牌”!
第二集團由具有中端市場優勢的民酒茅台組成。立足中端市場,要科技創新拿出精品進軍高端市場,準備迎接部分高端市場的新酒民。
第三集團由具有低端市場優勢的民酒茅台組成。立足低端市場,進軍中端市場,占領白酒市場。可塑性極強!
第四集團由其他市場方向不清晰或新建的醬香型酒企組成。相機行事,盡快找準市場定位,拓展白酒市場。具有後發優勢!
第五集團由市場定向模糊的其他白酒企業組成。他們中的一些酒企,很可能會在某一天轉型生產醬香型白酒——茅台酒。具有不確定性!
這樣,實行集團衝鋒,走集群發展道路,“高端引領、中低並舉”的戰略可望實現,擴大醬香型白酒的市場份額,占領高中低端相應的白酒市場,可望改寫中國白酒“市場版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