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1 / 3)

浙江省平湖市,春秋時屬吳,秦行郡縣,屬海鹽縣,縣治在今上海市金山區東南境之柘林一帶。僅僅十年,縣治陷為湖泊,遷武原鄉,即今平湖市縣城外之東湖一片。不料三百年始過,到公元127年,海鹽縣治又陷為湖泊,名為當湖。按《說文》:“當,田相值也”意,當湖,即是湖原為田地之意,後又有東夷洲、東湖之稱。明宣德五年(1430),從海鹽縣分出大易、武原、齊景、華亭四鄉,設平湖縣。

東湖,既是平湖縣的別稱之一,更是東臨平湖縣城的一自然形勝。東湖水連九派,上遊承天目山、太湖來水,下有黃浦江潮汛頂托。平日湖水蕩蕩,水麵遼闊。千百年來,以她為中樞的河網水係,更無聲地養育了一代代生於斯長於斯的平湖兒女。

離平湖縣城西約五公裏處有金龍浜村,以此自然村為主要聚居地,生息繁衍著一支金姓氏族。

此支金氏,有《允古堂·金氏家譜》傳世,張筠秋的丈夫,原中共當湖支部黨員的金洪聲,列《金氏家譜》第十五世。

據《金氏家譜》記載,其先祖是金森,字首賡,元末明初人,並說他是“內閣中書”。

金森是不是“內閣中書”?

據我們查考,“內閣中書”雲雲,恐怕是金氏子孫代代口授相傳中的一種比較模糊的說法。質以明史《職官誌》,明初無內閣中書之職。“內閣中書”一職,始設於清代。《金氏家譜》成文在清代,是金氏後人以清代官製附會明代的事了。

那麼,明初的“中書”,究竟是怎樣一種官職?這又要分洪武初與永樂初以後兩種情形。第一種情形,是在洪武初,朱明王朝建立時期,洪武元年至十三年,即1368-1380年這十三年間。明初襲元製,設中書省,總領全國政事。至洪武十三年(1380),明太祖為進一步加強皇權,以“通倭通虜謀不軌”的罪名,處死左丞相胡惟庸,廢除了沿用七百多年的中書省。

第二種情形,是在永樂初以後設中書科的中書舍人,時間大約是在永樂元年(1403)後不久。中書舍人共二十人,

分值文華殿東房中書舍人、值武英殿西房中書舍人、內閣誥敕房中書舍人、製敕房中書舍人四種,官職為從七品。此時的中書舍人實際任務僅是照例書寫誥敕而已,權力和地位與明洪武初相比,已是天壤之別,大不如前了。

首賡的中書官職,是屬於洪武十三年前在權力中樞中書省供職的官員,還是永樂初後僅司書寫職事的中書舍人。從首賡的年齡上講,似都有可能,但我們傾向於前者。不過有一點可以斷定,若首賡確是在洪武十三年前的中書省中任職,其職位也是最低的正六品或正七品的官員,所以名不見經傳。

胡惟庸案在洪武年間,是震動全國朝野的第一大案。此案從洪武十三年(1380)胡惟庸被淩遲處死全家抄斬開始,直到洪武二十五年(1392)該案的另一主犯靖寧侯葉升坐通胡惟庸獄,最後被捕殺為止,曆時十二年,誅殺文臣武將多達三萬餘人,其中涉案國公一、侯二十一。

大概是因為首賡官職較低,且與左丞相胡惟庸的關係不甚密切,才能在這誅殺數萬人的大案中得以幸免,其長子還可以保全而遷居至嘉邑(今浙江省嘉興)。

首賡娶葛氏,生兩子:長子玉,字竹坡,取得貢生資格,但未被授予官職。次子壁,字竹溪。

竹坡在明洪武初年攜妻葛氏從馬場橋遷居嘉邑上七莊竹嘯村。從此,此支金氏在嘉邑生息繁衍,竹坡被奉為始遷祖。

首賡的次子壁娶毛氏,子孫是否仍居馬場橋,在《金氏家譜》中沒有繼續的記載。

竹嘯村在清代已隸屬平湖縣,後來改名金陸浜。這一更改,還與金家在清道光年間的一段傳奇遭遇有關,我們將在稍後講述。“陸”與“龍”在當地讀音相近,且“龍”字在圖騰意義上更加洪亮,所以當地居民大多寫作“金龍浜”,現在已作為正式地名。

解放後,金龍浜村一度又歸屬嘉興縣曹橋鄉,該鄉1958年建立曹橋人民公社並劃歸平湖縣,現屬平湖市曹橋街道。

金龍浜的自然地貌,與星羅棋布地撒在江南杭嘉湖水網地帶的其他千千萬萬個自然村落一般,臨流水而居,得飲水灌溉舟楫之便。河港浜汊之間,鋪陳著大小不一的水田旱地,為生於斯長於斯老於斯的一代代水鄉子民,提供衣食之源。

當然金龍浜也有它的特異之處,人一旦身臨其地廁身其間,風來水去,頓生一種袖裏乾坤、賓至如歸之感,讓人覺得分外的靜謐與安憩。二十世紀七八十年代,當地大規模的平整土地,在金龍浜方圓不到三公裏的範圍內,竟接連發現朱王廟遺址、圖澤遺址、李墩遺址、俞家埭遺址等四處新石器時代良渚文化的遺址,及陸家墳遺存、古城遺存兩處春秋至秦漢時期的堆積。排列程度之密,不由令現時的人們對此一帶的風水地輿充滿神秘的遐想和刮目相觀。金氏先祖遠道而來卜居此地,竟與人類先祖的擇地而居如此聲息相通,不能不欽服於他們的踏勘目光。

金竹坡的遷出地馬場橋,望文生義應該是一個最單元的村落地名,所屬何省何州何縣,語焉不詳。這種神龍見頭不見尾的記載,似乎坐實了我們對這場搬遷與當時政壇惡風腥雨的“通倭通虜謀不軌”的胡惟庸案有關的猜測。而《金氏家譜》寧奉貢生而未授官職的竹坡為家族的始遷祖,而未奉任中書官職的金森為始祖,在中國曆來崇尚門第有點影子就攀龍附鳳的傳統中,這種不合常製的記載,確也透露出一點世事和宦海中的波詭雲譎。

竹坡去世後葬於趙涇坊烏字圩五十六號,此地在清代已屬平湖縣。竹坡以下六代子孫基本上都葬於竹坡墓周圍,所以此墓地是允古堂金家族的共同祖塋。家譜中載有一篇製訂於鹹豐九年的“祭規”,說竹坡以下已傳了十七世,四百年來分支輪祭。家族有祭產,包括田產和幾處水港,每年的租米和水港租金歸該年輪到主祭的那一家收取。祭祖必在每年的清明節舉行,風雨不改。先祭始祖竹坡及其他共同祖先,然後各家分祭。最後參加祭祖的數百人都到主祭家“飲福”,也就是喝酒吃飯,意思是享受祖宗留下的福澤。

金洪聲胞弟金舜儀在回憶當年親曆的清明祭祖情景時說:輪到主祭的人家要準備六隻條箱的供品,有整豬整羊等犧牲和各式其他的物品。由人抬著,先到祠堂上供。一行人跟著來到祠堂,時辰一到,點燭焚香,祭祀開始。子孫們按輩分一批批叩頭拜揖行禮,心中念念有詞請求祖宗保佑。祠堂祭罷,再將供品抬到先祖墳前,供於石製的供桌上。包括始遷祖在內的列祖列宗主墳的祭祀叫擺“二十四桌”,意思要辦二十四桌“飲福”酒,可見參加祭拜的人數之眾。

但綿延到二十世紀三十年代初,“二十四桌”的飲福酒已呈節儉之態,再加上隻要是金氏子孫都可澤被得享,而各人的家境又富庶貧寒不同。所以金舜儀說,他們已經不大願意再去吃“二十四桌”的飲福了。他們重視的是另一場祭祀——他們祖父錫昌忌日的那回祭奠。供品中特異之處是一盆雪白的棉花和一盆煮熟的番薯,參加者是三房子孫,四桌酒,菜中有當令新上市的河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