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接下來林邪跟著李萬姬走了,那些上流人士也並沒有因為林邪的離開而離開,都靜靜地等著林邪的出來,希望能博得咱林邪同學的好感,至少混個臉熟也是不錯的。
而此時林邪已經跟著李萬姬來到了另外一間辦公室,並且李萬姬也已經把一份合同交到了林邪的手中。
林邪看了看手上的合同,仔細的一條條看了下去,現這些內容很通俗易懂,並沒有什麼咬文嚼字給人一種模糊的感覺,不過其中最主要的幾條是:林邪的工作是和來訪者交流,維護道館的聲譽。工作時間也並不是每都來道館,但是要必須隨叫隨到,不準過兩個時。
當然,還有一條就是若和來訪者的交流中損毀了道館的聲譽,那麼合同立刻終止,還要賠償一定的聲譽損失金,具體的數目由道館定。
林邪對於這一條很明白,就是如果來了踢館的,自己沒有打贏,那麼不但拿不到工資,還要賠償名譽損失費。
不過對於這項條款,林邪可以根本就沒有怎麼在意,因為他明白無論做什麼事情其中總是包含著一定的風險。再,林邪並不認為自己會輸,因為他可是知道自己剛剛與那些教練對打時連自己的內力都沒有使用啊。
當然,世事無絕對,萬一真的有一某個高手找上門來也不準,不過這個幾率相對來還是太,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總的來,見到這些條款林邪還是比較滿意的,當然,咱林邪同學最為滿意的是每個月的月薪十萬元左右,有這麼高的薪金林邪現在心中非常高興。
沒有再與李萬姬講什麼條件,林邪很爽快的在那合同上簽下了自己的大名,見此,李萬姬也簽上了自己的名字並且蓋上了跆拳道協會的公章,因為是兩份合同,所以很自然的咱的林邪同學有著其中的一份。
既然現在達到了自己的目的,林邪向著李萬姬道謝了一聲就準備離開,不過,在他要走出辦公室的時候被李萬姬叫住了,“等等,合同從明開始就正式生效,你也要正式上班了。記得上班的時候,帶上這個證件。還有就是,合同上雖然沒有明確歸定你要來上班,但是最好這幾每都來道館轉轉。”
對於李萬姬的所言,林邪欣然同意了,在他想來,反正近段時間沒事幹,多轉轉有益無害。
林邪沒有再在此地有過多的停留,穿過那道門就離開了。當然,見著林邪的離開,李萬姬隻覺得患得患失起來,產生這種感覺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怎麼了,或許是先前兩人之間的曖昧造成的吧。
而現在的林邪又一次出現在了那些上流人士的眼前,見著這些人那眼中泛著幽幽的狼光,林邪不自覺的感到一身惡寒,對於這種情況實在不是我們林邪同學的內心太過於脆弱承受不住這種壓力,而是對方那眼神太過於萎縮導致的。
就在林邪感覺快要頂不住的時候,被咱的逍遙同誌給救出了火海,“怎麼樣?兄弟,出去喝幾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