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己為群
積人而成群。群者,所以謀各人公共之利益也。然使群而危險,非群中之人出萬死不顧一生之計以保群,而群將亡。則不得已而有舍己為群之義務焉。
舍己為群之理由有二:一曰,己在群中,群亡則己隨之而亡。今舍己以救群,群果不亡,己亦未必亡也;即群不亡,而己先不免於亡,亦較之群己俱亡者為勝。此有己之見存者也。一曰,立於群之地位,以觀群中之一人,其價值必小於眾人所合之群。犧牲其一而可以濟眾,何憚不為?一人作如是觀,則得舍己為群之一人;人人作如是觀,則得舍己為群之眾人。此無己之見存者也。見不同而舍己為群之決心則一。請以事實證之。一曰從軍。戰爭,罪惡也,然或受野蠻人之攻擊,而為防禦之戰,則不得已也。例如比之受攻於德,比人奮勇而禦敵,雖死無悔,誰曰不宜?二曰革命。革命,未有不流血者也。不革命而奴隸於惡政府,則雖生猶死。故不憚流血而為之。例如法國一七八九年之革命,中國數年來之革命,其事前之鼓吹運動而被拘殺者若幹人,臨時奮鬥而死傷者若幹人,是皆基於舍己為群者也。三曰暗殺。暗殺者,革命之最簡單手段也。殲魁而釋從,懲一以儆百,而流血不過五步。古者如荊軻之刺秦王,近者如蘇斐亞之殺俄帝尼科拉司
第二,皆其例也。四曰為真理犧牲。真理者,和平之發見品也。然成為教會、君黨、若貴族之所忌,則非有舍己為群之精神,不敢公言之。例如蘇格拉底創新哲學,下獄而被鴆;哥白尼為新天文說,見仇於教皇;巴枯寧道無政府主義,而被囚被逐,是也。
其他如試演飛機、探險南北極之類,在今日以為敢死之事業,雖或由好奇競勝者之所為,而亦有起於利群之動機者,得附列之。
[譯文]
集合眾人而組成群體。群體,是用來謀求個人所應享有的公共利益的。然而,假使群體發生危險,而群體中沒有一個人敢於出來不顧自己生命安危去全力保護群體,那麼,這個群體勢必將滅亡。於是我們迫不得已,就有了舍己為群的義務。
舍棄自己而為群體的理由有兩方麵:一是自己身居群體中,如果群體滅亡,那麼自己也會隨之滅亡。現在能舍棄自己而勇救群體,群體果真不滅亡的話,自己也就未必會滅亡;即使是群體不滅亡,而自己事先滅亡,也比群體和自己一起滅亡要好。以上認識,包含了對個人的一些考慮。二是從群體角度,來看群體中的一個人,個人的價值必定小於群體的價值。假如犧牲一個人而可以救濟眾人,那還有什麼畏懼而不去做呢?一個人這樣想,那麼就會有舍棄自己而為群體的一個人;每個人都這樣想,那麼就會有舍棄自己而為群體的眾多人。這種認識,沒有包含對個人的考慮。上述兩種認識,出發點雖不盡相同,但舍棄自己而為群體的決心卻是一樣的。不妨用事實來證明這一點。一是從軍。戰爭本身是罪惡的,但是有時候我們受到野蠻人的無端攻擊,為了自衛防身而戰,這就是不得已而為之。例如二戰時期比利時受到德國軍隊的突然攻擊,比利時人奮勇抗敵,即使戰死沙場也在所不惜,誰說他們不應該迎戰呢?二是革命。革命沒有不流血犧牲的。如果放棄革命而忍受殘暴政府的奴役,那麼即便活著也跟死去差不多。所以很多誌士仁人不怕流血犧牲而去參加革命。例如法國一七八九年大革命,中國這些年來的革命,倡導這些革命的人在事前因各種原因而被逮捕殺害的有不少,在戰爭中不幸死傷的也有很多人,他們都是信守舍己為群的思想而革命的。三是暗殺。暗殺是革命最簡單的手段。消滅罪魁禍首而釋放從犯,殺一儆百,流血不會超過五步。古代的如荊軻行刺秦王嬴政,最近的如索菲亞暗殺俄國沙皇尼古拉二世,都是這樣的例子。四是為真理而犧牲。真理體現和平的精神。然而,有時真理卻被教會、君主、政黨、貴族所忌諱,所以沒有舍己為群的精神,就不敢公開談論真理。例如蘇格拉底對哲學進行了大膽的創新,結果被捕入獄而被殺害;哥白尼創造了新的天文學說,結果被教皇所仇視;巴枯寧主張無政府主義,結果也被囚禁、放逐。 以上這些都是為真理而犧牲的典型例子。
其他的如飛機試驗、南北極探險等,在今天看來,這些都是具有犧牲精神的事業,雖然有的是由好奇者和爭勝者去完成的,但也包含有為了群體利益的動機,所以有必要在這裏列舉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