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源下手不輕,一拳就把盛朗熙的鼻子打出了血。
蘇宴飛快的從床上跳下來,張開手臂把盛朗熙護在身後,憤怒的說:“你憑啥打我的男人?”
楚源不耐煩的揮了揮手:“這裏沒你的事,一邊去!”
“你才一邊去,這裏是我的病房,我交了錢的,你擅自闖進來就跟私闖民宅一樣,都該治罪!”
“什麼亂七八糟的,滾開!”盛怒之下的楚源,不自覺就爆了粗口,他像是老鷹拎小雞似的把蘇宴拎走,指著盛朗熙的鼻子說:“都是你幹的好事!”
盛朗熙抹了一下鼻子上的血,蘇宴遞紙巾過過來,他接住,淡定的用紙巾擦著手上的血漬,吸了一下鼻子,看了一眼楚源:“你能不能冷靜點?”
“不能!”楚源指著蘇宴,狠狠道:“如果這個女人不吭一聲的走了,你能冷靜的了嗎?”
盛朗熙把手裏沾了血跡的紙巾扔進垃圾桶,拒絕了蘇宴遞過來的消毒水,挑了一下眉梢:“你什麼意思?”
“還裝?護士站的人都說了,昨晚不知道你跟阿閔說了什麼,把她說哭了,就是因為你說了不該說的話,她今天才走的!”
盛朗熙心裏一驚,眉頭緊緊的攏在一起:“阿閔走了?她去哪了?”
“你問我,我去問誰?”楚源暴躁的大吼。
簡閔走了,她住過的床鋪疊放的整整齊齊,跟無數個在軍營的日子一樣,隻要她住過的地方都會打掃的幹幹淨淨。
別人都以為是她從小受了軍事化管理養成的習慣,殊不知,她是因為盛朗熙的潔癖才這麼注重整潔度的。
盛朗熙愛幹淨,她就她所有的一切都打掃的幹幹淨淨,為的不過也就是跟她喜歡的男人有些共同點,為的不過也就是喜歡男人的一個賞心悅目,為的不過也就是盛朗熙心血來潮輕描淡寫的一句誇獎。
在這場暗戀中,簡閔愛的很辛苦,明知道她跟盛朗熙不可能,卻還控製不住自己去喜歡他愛他。
她不僅愛的辛苦而且卑微,她從來沒有奢望過能跟盛朗熙站在同一高度,甚至跟他偶爾同桌吃飯都受寵若驚惶恐不安,卻又透著莫大的欣喜。
盛朗熙是她的偶像,是她一輩子都望塵莫及的夢中情人,她也想過,不止一次的想過,這樣就好,維持現狀就好。
他做他高高在上的總統,她做他身後兩步之距的貼身保鏢,繼續仰慕他,暗戀他,直到天荒地老,直到生命的終結。
楚源的求婚打破了她這一設想,可以說讓她恍然大悟,原來她也是會被男人喜歡的女人,原來她也是需要結婚的女人,本不關她的事,她卻像是做了對不起盛朗熙的事情一般充滿了犯罪感。
一個再不能拿槍不能保護他的女保鏢除了結婚還能幹什麼?
不是他,跟任何男人結婚都是對她的愛她的感情一種褻瀆。
簡閔不是一個完美主義者,在對盛朗熙的感情上對偏執的堅持的一種從一而終的純粹。
不能與真心喜歡的人在一起,寧願把他裝在心裏,單身一輩子!
盛朗熙走進簡閔的病房,整潔的床頭用玻璃杯壓著一張潔白的便箋,便箋上簡單的寫著一句話,我走了,不要找我。
字跡剛勁有力,筆鋒穩若鬆柏,總統府人人都知道簡閔的字跟盛朗熙的字很像,有時候足以以假亂真,有時候盛朗熙疲憊的時候開玩笑,阿閔啊,等我累暈在辦公桌上的時候,你就都替我把這些文件簽了吧。
簡閔總是微微一笑,笑容中帶著幾分知足的羞澀。
殊不知,她這字並不是天生,也不是盛朗熙親自所授,而是簡閔一筆一劃日積月累臨摹來的。
每個淒風冷雨又孤寂的夜晚,她都學著盛朗熙的樣子把背挺得直直的,拿著跟盛朗熙同一品牌的鋼筆,坐在散發著溫暖光芒的台燈下,仔細地,認真地,想著那人的模樣,一遍遍的模仿著那簡單的比劃。
好像隻要這樣做,冬夜就不再寒冷,孤寂就不再漫長,好像,她跟他的距離就可以近一點,再近一點。
如不是打了無數遍電話的楚源打擾到盛朗熙,他不知道拿著那張便箋要看到什麼時候。
不過是簡單的一句話,他卻感覺有山一樣的沉重,有河流一般的悠長。
“別愣著了,快點派人去找吧!”楚源火急火燎的說。
盛朗熙拿著那張便箋疊了又疊,像是很貴重的東西一樣小心的揣進兜裏,朝著窗外望了一眼:“別找了,找不到的。”
簡閔從軍多年,反偵察能力比一般人都強。
退一步講,就算找到了又怎樣?依著簡閔那個耿直又倔強的性格,不喜歡楚源就不喜歡楚源,誰說都沒用。
既然她想出去走走就讓她出去走走吧,禁錮在盛朗熙身邊這麼多年,也該讓她享受一下自由了。
“不找了?”楚源急的跳腳:“她是你的妹妹,萬一在外麵有什麼好歹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