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兩個小時以後,我才從昏迷當中轉醒。
僻靜的小街上沒有行人,就算有,看見我傷痕累累地倒在地上(即使我不是老太太),也未必敢過來扶。
鐵仙和他的手下都不見了。
好似做了一場驚心動魄的惡夢。
但是地上的血,還有我身上的傷,都明確地告訴我:這不是夢。
雖然我沒有親自證實,但是我可能殺了人。
用陰陽散手的發勁,活活把鐵仙打死了。
隻用了一拳,比三拳打死鎮關西的魯提轄還NB。
然而現在不是沾沾自喜的時候。
鐵仙不見了,隻留下地上的一灘血,如果他死了,不是應該留下屍體嗎?
是他的手下把屍體帶走了?還是他還有一口氣,送醫院搶救了?
無論如何,這些人沒有了鐵仙的指揮,就完全失去了決策能力,因而把我放過了。
褲兜裏的手機在震動,國產山寨貨也有獨到之處,這麼激烈的打鬥,它愣是沒事。
拿出來瞧了瞧,是老爸稍早的時候發來的短信,問我回家以後用不用吃夜宵,因為我從前也經常很晚回家,所以老爸發了這條短信之後,也並沒有特別擔心我,畢竟現在還不到晚上11點。
我背靠磚牆,對於自己失手殺人的後果,認真地思考了一番。
怎麼辦?應該主張正當防衛嗎?對方人多勢眾還拿著武器,我空手打死了他們的首領,這種1V5反殺敵方大將的功績,不應該受處罰,反而應該表彰啊!
何況鐵仙是通過保外就醫,出現在監獄外麵的服刑人員,仔細追查起來的話,監獄係統裏也會有人負相應責任的!
但是這裏麵仍然有變數,如果說我打死鐵仙是正當防衛,那前一天打殘黃三,就不那麼理直氣壯了。
雖然就算把黃三打死,我也不會有什麼負疚感,但是當時的情況,確實不符合正當防衛。
更不要說還有一票人(包括鏈家地產的老毛)充當觀眾和證人。
黃三的老爸黃老板,本來是不想通過公安係統,而是用鐵仙一夥人來對我處私刑的。
但是如果逃不掉司法程序,那麼打死鐵仙和打殘黃三兩件事,可能就要一起放到桌上討論。
僅僅兩天就造成了一死一傷,審判長再看到我的相貌,一定會毫不猶豫地認為,我是危害社會的暴力狂吧?
如果黃老板再在幕後行賄,遇上不那麼廉潔的法官,就算我是未成年人會被輕判,可能也要入獄4~5年吧?
果然生日大不是什麼好事啊!如果我生得晚一點,那麼就可以被當做案發時未滿14周歲處理啊!
啊,不行,不能留在小街上再想下去了,我得先回家。
於是拖著劇痛的右腿,一步一挪地朝小區的方向走。
你妹的,這回可不是模仿小馬哥了,這回可真瘸了。
說來也怪,冬山市今晚的夜空特別明朗,以至於可以看清天頂的閃閃繁星。
在老爸的教授下,我學會了尋找北鬥七星的位置,而且現在鬥柄指向南方,表示正值夏季。
這種沒用的知識為什麼會突然冒出來啊!殺人罪不會因為你知道這個小常識就可以豁免的吧!
冷靜!一定要冷靜!回家以後先翻一翻自己的書桌!說不定可以在抽屜裏找到時光機呢!
啊,北鬥七星旁邊的小小伴星,今夜看上去也十分耀眼啊……
誒?那不就是《北鬥神拳》裏麵提到的死兆星,隻有將死之人才能看到嗎?
渾身一個哆嗦,眨了眨眼,死兆星又不見了,可能我看錯了吧?
回到家以後,老爸在餃子館吃壞了肚子,正在上廁所,我趁機溜進了臥室,沒有讓他發現我打過架。
抱著一線希望拉了拉書桌的抽屜——果然沒有時光機啊……
我應該怎麼辦呢?黃老板是鐵仙的靠山,而且兒子又被我打殘了,應該是沒理由放過我的。
突然之間,我的腦海中很不合時宜地,閃過了艾淑喬的名字。
為了那片刻的懦弱,我感到羞愧,因為在千分之一秒裏麵,我想過要向艾淑喬求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