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丫頭瘋了一樣的到處亂跑,我自認跟不上她們的腳步,索性和末年坐在烏篷船頭,看著人來人往,細雨朦朧。末年於是開始說他和長安說書人的故事。
據說,他們相遇在那飛花漫天的長安。那時末年才一百歲,在地府相當於十幾歲的少年。那次瑾臨遇上了一件很棘手的事,要親自出馬才能解決,他於是便跟在瑾臨身後,來到了人世。因為他知道,瑾臨如果知道他來了,不管再忙,都會把他送回地府先,所以出了地府後,他特地避開了瑾臨,自己一個人,來到了這個完全陌生的世界。
末年說:“那年我一百歲,對於你們凡人來說,已經是一世,但對於我們來說,卻是剛剛開始。所以,那時的我還隻能說是年幼無知,我從來沒有到過人間,卻無法抑製自己對人間的渴望,所以我來了。不過一天的時間,我發現這個人間並不是我想象中的那麼好,雖然這裏確實是有很多很多的好吃的。
但是,我買吃的的時候,他們不肯收我的錢幣,還說我拿死人的錢糊弄他們,要打我。我怒極,這明明就是地府通行的錢幣,怎麼能說是騙你們的呢?但是閻王哥哥和我說過,我將來不僅是要做地府判官的人,我還是要做地府的王的人,所以我不能因為心裏的衝動就任意妄為。
凡人手無縛雞之力,於我而言,傷了他們便是任意妄為了。所以我忍住沒有還手,但他們卻不肯停下來,我從小到大都沒有受過這樣的打,那一刻,我覺得很委屈。我甚至覺得酒樓的胖大叔騙了我,人間根本沒有他說的那麼好。
後來,一個人的出現改變了我的這種想法。那是個穿著粗衣麻布的男子,我猜他也許連自己的溫飽都解決不了。但就是這樣一個人,從那些人手裏救下了我。我至今記得他幹燥溫暖的掌心將我拉起來時的感覺,莫名的讓人心安,就像閻王哥哥給人帶來的感覺一樣。經過男人的自我介紹,我知道了這裏是長安,是這個世上最繁華的地方。
是人皇居住的地方,而他,隻不過是這些繁華背後難得的黑暗而已。一個靠說書得來的微薄收入,勉強在這繁華的讓人喘不過氣來的長安裏生活的人。
而我卻不覺得他窮,因為他過的很好,不是物質上的好。是從骨子裏帶來的淡然,我喜歡這種感覺,更重要的是,這個人給我帶來了一種,莫名的熟悉感,讓我莫名的想親近他,保護他。
我和他在長安一起度過一個月的光陰,這一個月雖然隻是我人生中的短短一瞬間,但是卻是我百年來過的最好,最快樂的日子。
他曾經承諾過我,要帶我吃遍天下食物。我答應他,為他講盡生死簿裏的悲歡離合,因為他是說書人,說的是這個世界的悲歡離合。和他一起生活在長安的時候,我做的最多的一件事就是,拿著吃食,坐在他身旁,聽他在茶樓裏說故事,看觀眾為他的故事而落淚,而感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