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一章 皇家公子(1 / 2)

這人,怕是會死的很慘。這是墨權的結論。一個凡人,沒有半點天靈地寶加持,便敢殺這麼多鬼。不管他多強悍,終究還是會被自己害死。越來越多的怨氣在他體內聚集,今後怕會落得個走火入魔六親不認,最終被曾經恭敬他的人給殺了的下場。

可悲如斯,生前何其風光,卻是一個在一開始就注定了要慘死的人。

這便是惡鬼的恩怨孽果。要用他生前最在意的東西,結束了他的性命。當然,這是赤峰子皇袂的事,同墨權沒有半點關係,墨權亦不會好心到巴巴的上前去告訴他:“誒,赤峰子,你快要走火入魔了,可長點心,少殺點鬼吧。”

墨權知道,他要是這麼做了,會被當做神經病抓起來倒還是其次。可能還會給他扣上一個妖言惑眾的屎帽子,到時候,不管他是不是魔頭,有沒有被認出來,都是死路一條。

而最後一位,便是金陵蘭氏的小公子,名喚蘭十。想到這人,墨權的眉心跳了跳,要說三人中他最怕最忌憚的人是誰的話,便非這個蘭十莫屬了。這個人城府極深,不同於姑蘇傅清修的虛偽,而是真正的深不可測。

若說傅清修虛偽,他墨權還可以比傅清修更虛偽,就像方才一樣,不就是比誰更不要臉一些麼?他墨權什麼時候有過臉了?所以用這種流氓的方式對付流氓,還真特麼的對頭。

這位赤峰子,雖然說他的實力讓墨權很怵,但是墨權卻沒有因此對他忌憚,最多隻不過是一個空有一身發達肌肉,卻頭腦簡單四肢發達的武夫罷了。

而這位蘭小公子……唉,墨權隻能在心裏祈禱這次不要遇上他就是了。傳說中的蘭小公子芝蘭玉樹,一身天藍色的衣裳襯得他風華絕代,不同於其他兩位公子的聞名之處,自有一段風情。

三大世家,三位公子,姑蘇傅家以圓滑的處事態度聞名於世,而長安皇家為百家之長,實力不容置疑,卻隻有這金陵蘭氏,沒甚特別聞名的本事,卻鶴立雞群,百年不倒。旁人提起這金陵蘭氏,無不讚上一句:“金陵之蘭,君子蘭也!”

墨權之所以知道這人,卻不是因為這些所謂的傳聞。而是因為,他從死人堆裏爬出來後,見到的第一個人,便是這位芝蘭玉樹的蘭小公子。

想他一個渾身赤條條的嬰兒,從一堆死人裏爬出來,要是換了別人,早就嚇的找不著北了。而那人卻半點不怕,正如傳聞中的模樣,天藍色的衣裳,一柄長劍別在腰間,額前發帶隨風起舞,怎麼都是一個風華無雙的人兒!

可是,在這種陰森森的亂葬崗裏,一個風華絕代的妖孽一樣的人物,站在一堆死人中間,親切的跟你爹媽一樣的對著你笑,我就問你慫不慫!反正墨權是慫了,嚇的他小短腿兒一蹦噠,差點沒掉回他媽肚子裏去。

還好,墨權抖了抖小腿肚子,堅強的站了起來。梗著脖子,看著那人,堅定不能移,威武不能屈道:“你你你,你是什麼人?”這本該是甚有脾氣的一嗓子,怎奈何,他一個剛出生的娃娃,能吼出來多有氣勢的聲音?在蘭小公子的耳朵裏聽來,不過是奶聲奶氣的嘟囔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