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回林家和我生活一個月(1 / 2)

鍾明芳的身體經過精心的調養,在千尋回到台灣的一個星期後已經恢複得差不多。

袁江南催促千尋,馬上回新加坡。

“江南,我們還有一個問題沒有解決。”千尋的臉色深沉而凝重。

“什麼問題?”袁江南問。

“浩天至今都沒有簽離婚協議書,我還要去找他,讓他簽了離婚協議書。”

“千尋,如果他不肯簽,我們隻好走法律途徑。”袁江南根本不想浪費時間和林浩天周旋。

“江南,能夠在和解的情況下,我不會走法律途徑,我們畢竟夫妻一場,我不想在法庭上和他刀絨相見,更何況,這樣對有信的影響不好。”千尋說。

“千尋,我們的美好生活就要開始,我不希望你和他有太多的糾葛……”袁江南很擔心。

千尋握緊袁江南的手,輕聲問:“江南,你不相信我嗎?”

“我當然相信你,但是我不相信那個人。”袁江南說。

“江南,我從來沒有忘記自己對你的承諾,所以,我一定會說服浩天把離婚協議書簽了。”千尋說。

袁江南突然把千尋緊緊地抱在懷裏。

仿佛下一刻,他就要失去千尋。

“千尋,你不要怪我,如果口舌之戰沒有效果的話,我一定要走法律途徑。”

千尋憂心仲仲地歎息。

她真的不希望和心愛的人,在法庭上刀絨相見,更何況,如果用法律,她不一定鬥得過林浩天。

千尋鬱鬱寡歡地來到醫院,來到林浩天的病房。

林浩天經過多天的靜心治療,他的腦震蕩基本上已經痊愈,近期內可以出院。

他的精神狀態比前幾天好了很多,早在兩天前他已經開始用電腦工作。

千尋在門外的透明玻璃裏看到他活力充沛的樣子,感到很欣慰。

然後,她輕輕地推開門,優雅從容地走到他麵前。

“我就知道你一定會來找我。”林浩天關掉電腦,微笑地麵對她。

“既然你知道我來找你的目的,那麼,我請求你,簽了離婚協議書吧。”千尋溫柔道。

“我說過,我不會簽。”林浩天的態度很堅定。

“如果你一直不簽,有信根本無法獲得戶口和上學的機會,難道這就是你愛兒子的方式?”千尋反問。

“我們在名義上仍然是夫妻,有信的戶口隨時可以解決,你不必舍近求遠。”他說。

“有信很喜歡江南,而江南也比你更適合我,這是我的選擇。”這是千尋的回答。

林浩天的表情痛苦。“千尋,不要再自欺欺人了,你和一個你不愛的男人在一起,根本不可能會得到你所期望的幸福。”

盡管千尋一再地強迫自己漠視林浩天的話,但她的心卻不聽使喚地心痛起來。

她知道,林浩天是為了有信才勉強自己接受她的。

“我一定會得到我所期望的幸福的,因為江南對我和有信很好,我們在一起,一定會幸福的。”千尋說。

她的語氣中,包含著無比的堅定。

這讓林浩天非常痛苦。他突然感到頭痛。

“如果你不簽,那我們隻好走法律途徑,”千尋說,“好歹我們夫妻一場,所以,我不想在法庭上為了有信和你刀絨相見。”

千尋說完,轉身離開。

走到門口的時候,林浩天突然開口叫住她。

她停下腳步,他走到她麵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