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章 方靈的武器(2 / 2)

“黃姑娘,你有什麼想法盡管出來,我哥一定會為你做主的。”方靈生怕黃道婆不敢言語,急忙點撥道。

黃道婆點點頭道:“這位公子,姐,二叔,我自幼家裏貧困,無奈之下被家人賣到了族長家,做了童養媳,本來我也無所求,隻想憑自己的勞動,能夠吃上飽飯。沒想到,族長一家根本就不把我當人看,我從十二三歲起,白下地幹活,晚上紡織布匹到深夜,他們稍不如意,便對我拳打腳踢,不讓吃飯不讓睡覺。”

“你們看,這上麵的痕跡就是他們打的。”黃道婆卷起衣袖,接著言道,“數rì前的一,我在家裏織布到亮,隻睡了不到兩個時辰,就接著下地幹活,直到太陽落山才回家,我當時十分疲乏,一進門便躺在床上和衣睡著了。凶狠的公婆不問情由,惡罵不止。我掙紮著,爬起來分辯幾句,馬上被拖下床來毒打一頓,而我這個丈夫不但沒有勸阻,反而加鞭助棍,打完後把我鎖進了柴房,夜裏,我挖穿了四室屋頂,逃了出來,奔向黃浦江邊,躲進了華亭號商船艙底,正好遇見好心的楊老大,老船主聽完我的痛苦遭遇,看著我一身破衣爛衫,滿臉血痕淚水,不由得又敬重又同情,就點頭答應了我的要求。於是,我便登上船頭,灑淚告別了家鄉,隨船南行,心想走得越遠越好。今rì恰好到了溫州碼頭,就被他們攔住,隻可惜連累了好心的楊老大。不過,到了這時,我更加堅定了要離開黃家的決心,我曾聽家鄉的一位先生過,我朝有律法,可以解除婚姻合約,因此我想請公子姐幫忙,讓我解除和黃道的婚配,從此遠離家鄉,遠離黃家。”

在古代的封建社會,雖然大部分時間裏隻能夫休妻,而不允許妻子提出離婚,但因唐宋時期的民風相對開放,對於離婚律法也有簡單的規定,比如,宋朝的刑法就有這麼一條,若夫妻不相安諧而和離者不坐,意思是夫妻雙方在感情不和的情況下可以協議離婚,妻子無須坐監。

當然,這是要通過官府批示的,黃道婆自是不懂這個流程,見我和方靈看上去像讀過書的人,便出言請求。

我聽完後當即“哼“了一聲道:“莫夫妻,就是素不相識之人,被人毆打,對方也要承擔相應的律法之責,依我看,僅憑這點,便可上官府提起訴訟。黃蘊水,既然你是有頭有臉之人,這點應該知道吧?”

“這個嘛。。。。。。”黃蘊水心裏不禁暗自罵起黃道來,不過他也知道此時不是罵人的時候,想了想硬起頭皮道,“即便如此,那也是要去官府裁決,公子隻怕不能代表官府吧?”

我笑道:“我能不能代表官府這不重要,重要的是此事一旦傳揚出去,你黃氏布行在百姓間的信譽會受到影響吧。”

從古到今,同情弱者也是人ìng之一。不管官府最終如何判決,黃家虐待之事也會傳到百姓耳中,這對於你們布行不是什麼好事吧。

古代之人相對淳樸,對產品的品牌認知遠遠低於後世,反而對於賣產品之人更為關心。

黃蘊水在生意場上跌打了數十年,也知道其中輕重,況且這幾人似乎背景甚深,要是真打起官司來,還不定誰贏誰輸,加上聽起來對方似乎有和解之意,便道:“那依公子之意,該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