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章 本官還是下官
禦史台的奏折並沒有針對個人,更沒有明誰對誰錯,隻是彈劾了臨安府衙、刑部以及大理寺辦事拖拉,違背了朝廷一貫提倡的重民理念,而潛友的奏折則認為個人利益必須服從整體利益,雖然在律法上並無明確的界定,但在觸及國家利益時,個人應當犧牲我,所以臨安府衙是沒有錯的。-&l; &g;-
如果要對與錯,估計百分之九十九的官員都會認同潛友的做法吧,我想道。
宋朝的律法主要源自於宋初製定的《大宋刑統》,其基本思想沿於唐代,隻是增加了不少“編敕”的內容,所謂編敕,是指某些案件在審理過程中,缺乏應有的法律依據,法官不敢自專,便交給皇帝裁決,而皇帝裁決的理由和結果就成為今後同類案件的律法依據。
刑部和大理寺都一直認為這隻是件事,根本沒有必要列入刑案,也就沒有上折請我“編敕”的必要了。
好在潛友並沒有采取過激的行為,也就沒有出現後世的暴力執法和暴力抗法了,不過臨安府衙的態度頗為強硬,通知田家,必須在十一月十rì前搬離東康坊,否則以妨礙官府罪論處。
“十一月十rì,還有七的時間!”
“是,官家,還有七就是臨安府衙限定的期限了,也不知道最後會是什麼結果!”
“玖兒,這種事你遇到過嗎!”
“官家,這種事情在民間是很常見的,隻是像田家這樣堅持,還因此上訴狀告官府的,玖兒可就沒有見過了!”
“玖兒,這兩份奏折先放放,待朕好生想想再做處理!”
雖然我骨子裏卻依舊是平民意識占主導地位的穿越者呼延東海,但我也是大宋朝的皇帝,對於這種事情的處理方式和理由,很有可能就會形成“編敕”,從而成為後世的律法依據。
如果從我這裏開始,後世的統治者都能夠依照我的“編敕”來保護百姓的私有財產,倒是很有意義的。
十一月初,教育衛生部正式成立,我任命原商業部尚書江萬裏擔任首任尚書,廖瑩中則升為商業部第二任尚書,十一月四號的早朝,和事先的估計分毫不差,淮南西路製置使夏貴的奏折於朝會前抵達了臨安。
陸秀夫出列稟道:“陛下,軍務院於今rì淩晨收到夏貴大人六百裏加急戰報,內容是有關安豐軍的詳細戰況!”
“陸愛卿,呈上!”
戰報上的內容比起沈墨帶回的信件長了好幾倍,戰報分為三部分,首先是安豐之戰的詳細經過,我所知道的戰況主要是夏貴的敢死隊在陽家鎮內的一段經過,而夏貴的戰報對於王勝將軍從正麵進攻陽家屏山隘,薑才率領破虜軍強攻鎮子的北門,破虜軍和廬州軍南北夾擊陽家屏的蒙古軍以及夏青和苗再成合兵擊潰南岸基地的蒙古軍等過程均作了詳細的情況描述,第二部分內容則是整個戰事的數據統計,這部分記載十分詳細,我了後道:“各位愛卿,有關此役雙方的傷亡情況,朕給大家!”
“夏貴夏愛卿親率的敢死隊亡三百六十二人,傷四百二十三人,是整個戰役中傷亡比列最高的一支部隊,幾乎占到了全部將士的百分之百,就連夏愛卿本人也受了輕傷,當然,敢死隊也是決定勝敗關鍵的一支部隊,薑才所率領的揚州破虜軍傷三百十七人,亡一百零六人;廬州其他各軍共計傷一千七百二十九人,亡七百八十八人,壽hūn水師無人死亡,隻有傷員五十一人,以上是我軍的傷亡情況,總數在四千名左右,安豐之戰中,我軍擊殺敵人萬夫長一名,千夫長四名,並活捉了三名敵軍千夫長,此役,我軍共擊殺蒙古軍六千四百餘人,其中蒙古族將士大約一千二百餘人,其餘為漢人,金人混編的敵軍將士,另外,我軍俘虜敵軍共計五千七百七十人,其中蒙古族士卒十三人,其餘均為漢人、金人將士!”
雖然事先大致知道雙方的傷亡數字,到這裏,我還是忍不住讚道:“各位愛卿,這場戰爭我軍以傷亡近四千人為代價,不僅收回了淮河南岸的土地,還擊斃了敵軍六千餘人,俘虜了也近六千人,確實是我朝數年來的大捷啊!”
要知道在攻城戰中,防禦的一方付出的代價要很多,但這一次卻完全顛倒,雖然有偷襲成分在內,雖然敵軍中的大多數剛剛經曆過飲酒狂歡,雖然敵軍中的蒙古族將士很少,但結果是唯一的,軍事專家們會去分析其中的原委,普通軍民更在意的隻會是結局,我朝勝利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