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2 / 3)

韶華是真想哭了,她發現她越來越沒有喜歡的人了。可是連歪歪這個戀情從來都不會超過兩個月的人,也有廝守終身的人了,這讓她情何以堪啊!

後來,歪歪請她吃了大餐。晚上兩人窩在她的小公寓裏推心置腹。過程就省略了,最後得出的結論是:趕緊找個人嫁了吧,這年頭,先下手為強,後下手遭殃。

歪歪就推薦她去相親,說這是最能充分利用人力資源的一個模式,省錢省力!

原因二:在網絡上和韶華曖昧了快半年的某才華男忽然發來一張照片,裏麵郎才女貌,好不甜蜜。

這個讓韶華最鬱悶,也是直接刺激她去相親的原因。她雖然還沒愚蠢到去相信網戀,也談不上多喜歡那個才華男。可再怎麼說,兩人也是曖昧了挺長時間的了。由網絡相識,然後隨便聊了聊,結果一拍即合,引為知己,相見恨晚!此男外貌不咋樣,可滿腹才華,談吐和見識都是上乘。韶華也挺喜歡和他聊天的,平時有什麼事總喜歡去找他問一問。才華男也暗暗的表示過挺喜歡韶華的可愛體貼。

可怎麼一眨眼,一切都變了樣了呢?韶華怎麼也想不明白,所以她覺得很鬱悶。才華男後來發消息來說:他覺得自己年紀也不小了,總要安定下來了。他不會忘了韶華的。

經過這件事,韶華開始深思。的確,自己也二十五了,漂泊的時間也夠長了,也該安定下來了。可讓她欲哭無淚的是,壓根沒有人能讓她安定下來啊。

扳著指頭數身邊的異性,要麼就是發小,總也不來電的;要麼就是些狐朋狗友,他們也不拿她當女人看;要麼就是普通同事朋友。不是有句話說:喜歡她的,她不喜歡;她喜歡的,不喜歡她。

可韶華驚恐的發現——她沒有喜歡的人!

再把小學初中高中大學時的記憶翻出來,她真的傻眼了。俗話說,晚三春晚三春,她的愛情就徹徹底底的晚了三春了。

第一春,那個拉拉小手,親親小嘴的青梅竹馬時代,她因為一心想念著玩耍而晚了一春

第二春,那個山盟海誓,抗爭師長的中學早戀時代,她因為恪守隻讀聖賢書又晚了一春

第三春,那個花前月下,甜蜜溫存的大學光明時代,她因為不知名的雜七雜八晚了一春

痛定思痛,韶華綜合歪歪的相親理念,又考慮了大姐提供的方案。她決定——相親了!

當晚,她就在博客上寫下一句另自己羞愧的話:“相親這麼惡俗的事竟然都發生在我身上了!這個世界還有什麼是不可能的?”

轉頭想想,又把這句話刪了,換成下麵這句話:“我們不說相親,這叫會晤,沒聽過什麼高層會晤嗎?”

她是這麼考慮的,既然惡俗的事情已經發生了,那隻好盡量降低它的惡俗度,所以咱不叫“相親”,咱叫“會晤”。

短信發過去,大姐還沒有給她回複。韶華無聊中就拿出隨身攜帶的可愛小筆記本,翻開精美的點餐本,開始摘抄菜名。她這麼做不是無緣無故百無聊賴的,是有依據的。

當初決定要相親了,就給大姐打電話。大姐一聽說她願意了,開心的不得了。忙前忙後的安排見麵。可沒等她安排好呢,韶華就反悔了。

其實這也不是無緣無故的,也是有根據的。韶華幹過這樣的事,多了去了。大學時,見別人談戀愛甜蜜的很,她就回來滿口嚷著羨慕要談戀愛。幾位姐姐也就義不容辭的給她介紹學長學弟認識。可是,晚上她還答應的好好的。第二天要見麵了,她忽然就反悔了,說自己不想去了,然後就死皮賴臉的躺在床上哭著不起來。經常把姐姐們氣的半死。時間一長,次數一多,大家就明白了:她就是一時興起嘴裏說說的主兒,真要她動刀動槍的上陣,她就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