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趁人家失火時去搶人家的東西,比喻趁緊張危急的時候侵犯別人的利益。
【原文】敵之害大,就勢取利,剛決柔也。
【計名探源】“趁火打劫”計名最早見於明代吳承恩的小說《西遊記》中。
唐僧離開大唐,前往西天取經。一天晚上,他和大弟子孫悟空來到一座廟中投宿。這座廟有上下房間一共七十多間,僧客二百多人,算是一個很大的廟宇。
廟中老方丈一麵叫小和尚倒茶,一麵和唐僧閑談。在問到唐僧有什麼寶物可以讓他開開眼的時候,悟空就把觀音菩薩送給唐僧的錦襴袈裟拿出來炫耀。這件袈裟非常精美,方丈看到後,立刻起了侵吞的念頭,假裝說自己老眼昏花,看不清楚,要求當天晚上借袈裟到後房仔細觀看,就這樣騙得了袈裟。
晚上,方丈和手下僧人商議,將禪堂放火燒毀,把睡在裏麵的唐僧師徒一起燒死,以便將袈裟據為己有。可是晚上悟空並未睡著,方丈的陰謀被他聽到了,他便變成一隻小蜜蜂飛出禪堂,一個跟頭翻進南天門,向廣目天王借到“避火罩”,回去罩住了唐僧和白馬。
到了半夜,和尚們果然放火燒禪堂,火越燒越旺,把觀音院燒得通紅,隻有唐僧所在的禪堂安然無恙。
觀音院正南有一座山,山上有個黑風洞,洞中妖怪被火光驚醒,他與觀音院方丈平常很有交情,便騰雲駕霧前來幫眾僧救火。妖怪在火光中見前後大殿都被燒成斷垣殘壁,隻有方丈房間的桌子上有一個包袱,裏麵透出道道霞光彩氣,打開一看,發現是一件彩色的錦襴袈裟,他知道這可是佛門寶貝啊。妖怪一見這個寶物,救火的想法一下子沒有了,他順手拿起袈裟,駕著黑雲,回黑風洞去了。
孫悟空防了方丈卻沒有提防妖怪,被妖怪趁火打劫了。後來,孫悟空在觀音菩薩的幫助下,才取回了袈裟。
【古代戰例】
管仲不戰而屈人之兵
管仲是春秋時期齊國著名的政治家。他把齊國治理得很好,征服了許多割據一方的諸侯國,輔助齊桓公稱霸中原。可楚國不聽齊國的號令,齊若不征服楚,華夏就不能統一。如何征服楚國呢?
當時,齊國有好幾位大將軍紛紛向齊桓公請戰,要求率重兵去攻打楚國。但擔任相國的管仲連連搖頭,說:“齊楚交戰,旗鼓相當,一時很難攻下。一則我們得把辛辛苦苦積蓄下來的糧草用光,再則齊楚兩國萬人的生靈將成為屍骨。”
一番話把大將軍們說得啞口無言,但他們不知道管仲有何妙計征服楚國。
一天,管仲派一百多名商人到楚國去購鹿。當時的鹿是較稀少的動物,僅楚國才有。但當地人隻把鹿作為一般的可食動物,兩枚銅幣就可買一頭。管仲派去的商人在楚國到處揚言:“齊桓公好鹿,不惜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