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1章 不要讓金錢成為你的煩惱(1 / 3)

一個貪圖金錢的人是不會懂得他所擁有的,隻會不斷去索取更多。他追逐財富、喜愛奢華,而這恰恰使他慢慢地失去了自己的本性,讓原本屬於他的幸福都離他而去。再浪漫的男人到了三十幾歲,也會變得實際起來,金錢成了衡量一個人是否成功的標誌。於是賺錢成為三十幾歲男人生活的唯一目的。可是當你擁有了巨額財富時,你會發現自己並沒有想象中的快樂。金錢的確可以給我們帶來很多生活上的滿足,但是如果一個人的眼裏隻有金錢,那麼他的人生都將是悲哀的。

列夫·托爾斯泰說:“沒有錢是悲哀的事,但是金錢過剩則倍加悲哀。”

沒錯,人類70%的煩惱都與金錢有關。金錢雖然不像我們平常所說的那樣,是一切邪惡的根源,但對金錢的貪欲———即對金錢過分自私的貪婪追求———確是一切邪惡的根源。

由於物質生活的日新月異,物質享受的大大提高,越來越多人崇尚享受,追求物質生活,物欲無法獲得滿足就起貪念,搶劫、盜竊、綁架,種種惡行層出不窮。貪婪,是罪惡之源;貪婪,能讓人忘記一切,甚至自己的人格。所以,做人切不可對金錢過度貪婪。

三十幾歲的男人如果在金錢的誘惑下不能控製自己的貪婪,那麼將成為一種可憐的動物,讓自己的人生被金錢所奴役。

貪婪會讓美麗變得醜陋

一個貪婪金錢的人是不會珍惜他所擁有的,隻會不斷去索取更多。他追逐財富、喜愛奢華,而這恰恰使他慢慢地失去了自己的本性,讓原本屬於他的幸福都離他而去。

林華在外資企業工作,雖說他已近35歲,但事業蒸蒸日上,很得老板賞識。妻子吳佳在國有企業當工人,是一個公認的白領麗人。兩人的結合被人們稱為“才子佳人”的典範。從戀愛到結婚,兩人一直如膠似漆,恩恩愛愛。

結婚五年以來,林華的事業一帆風順,錢也越賺越多,吳佳成了他人眼中豔羨的對象。但是吳佳卻覺得自己在家中隻是充當著不懂事的小妹妹的角色,丈夫不僅把家裏的一切都安置得妥妥當當,甚至連她的個人穿著、交往都無所不管、無所不包。她越來越發現,隨著丈夫財富的日益積累,自己已經成了這個家的擺設。吳佳是一個個性強、有見解、有現代意識的新女性,她不願失去自我,於是一再與丈夫進行抗爭,爭取自己的權利。

麵對妻子的“無理取鬧”、“無事生非”,林華卻有著自己的理由:“為這個家我操了多少心,彩電、冰箱、音響全是進口的,你更是吃穿不愁,要什麼我給你什麼,你還有什麼不滿足?我不偷不搶,不賭錢不搞女人,有哪樣對不起你?我花錢是想買來快樂,早知道買來的是你的怨氣,我弄它來幹什麼?”

丈夫的申辯並沒有減退吳佳的抗爭意識,她反駁道:“你已經不是我所要嫁的那個人了,自從你發達以後,整個人都變了,變得冷漠寡情,而且對人充滿敵意。這股冷淡也侵入我們的婚姻,隨著你賺錢能力而來的,是我們關係的變化———過去我工作的時候,賺的錢兩個人分享;現在你發了,跟你要錢反而變得不可能。你對我事事控製,件件算計,我已經成了你的玩偶。錢,是你做任何事情最主要的動力;人,包括我在內,都已成為次要的考慮。對於你來說,擁有了錢就擁有了一切。你早已不在乎我們的感情,你在乎的隻是我的服從。我不知道自己還能忍耐你多久。你的愛財如命,毀了我們的婚姻。”

林華對妻子的這番話很是不屑一顧:“錢可以為我帶來地位、聲望以及服從。錢對我的確很重要,而且我得到的愈多,就愈想要更多。我覺得這沒什麼不對,想要大房子、好車子、好衣服,參加俱樂部,有什麼不好的,這恰恰說明我有追求。隨著我擁有資產的增加,我對每一步發展都更加小心,因為我要繼續往上爬。我喜歡這樣的生活,我喜歡這種高高在上的感覺,能過上這樣的生活,你也應該知足了。你有吃有穿,而且是吃好的穿好的,還有什麼不滿意?再說,你花的錢是我掙的,我關心一下錢的去向,控製一下花錢人的行為,難道不應該嗎?”

夫妻倆越吵越凶,矛盾一再激化,從小吵到大鬧,從大鬧直至提出離婚。最終,一對恩愛的夫妻一拍兩散,勞燕分飛。

事實上,生活中像林華和吳佳這樣的例子還有許多。在金錢的考驗麵前,很多人都在經受著衝擊,從觀念到心靈,從價值觀到處世哲學,從情感到家庭,無不麵臨著改變的陣痛。越來越多的人已經在洶湧的物欲橫流中迷失,或被噎得喘不過氣來,這是一件很可悲的事情。其實,在欲望的遮蔽下,心靈早已失去生氣,生命在金錢魔力的誘惑之下,也不堪重負,進而被金錢所奴役。這是許多人的處境!但更讓人感到可悲的是,這些在物欲浪潮中浮沉的人們,始終執著於金錢,並且癡迷不悟,導致鬱鬱而終。

貪婪會讓美麗的人生變得醜陋,所以做人切不可對金錢太貪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