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監護權之爭第二回(上)(1 / 2)

有點麻煩,總比沒有可能要好吧?呈祥在何雲那裏看到了希望。

“我要怎麼辦?”呈祥追問。

“證據!”何雲擲地有聲地拋出兩個字,“隻要你有證據。根據《X法通則》監護人無監護能力或者對被監護人明顯不利的,人民法院可根據後一順序監護人監護能力的強弱、行為、品德情況,按照對被監護人有利的原則擇優確定。如對這種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則由有關部門或人民法院指定監護人。”

一邊聽何雲解釋呈祥一邊開始琢磨解決方法。思來想去,尋找證據這種事還真挺難的。她要怎麼辦才好呢?呈祥好糾結。

何雲看出呈祥在糾結,也大概知道以她現在的能力是根本辦不了。於是想了想,忽然開口說起了別的,“通常說,當某個有犯罪意識或想法的時候,若不能及時引導的話,那麼這個人很可能就會把這種犯罪意識或者說犯罪想法付諸實際……”他說到這兒,突然停下看著呈祥,“這就需要我們要善於觀察,發現這種可能性並……”

呈祥看著何雲,聽著他說的話有些雲裏霧裏的,不知道他在說什麼。

“嗬嗬~!看我,在和你說些什麼呢?”何雲好像這才反應過來,自己說了與呈祥無關的話題一樣,“好了,你還什麼問題要問嗎?”

呈祥歪頭回想剛才何雲說的犯罪什麼的話,突然覺得自己好像有點聽懂,又好像不太明白,她搖了搖頭,道:“沒什麼問題了,我現在需要好好想想。”

“嗯,那你先回去吧,如果有需要你可以再來找我。”何雲笑道。

“好的。那再見了。”

坐上回家的公共汽車,呈祥目無焦距的側頭望著窗外飛逝的風景,腦中還在回味著何雲說的最後幾句話。

證據啊證據!關鍵還是它。想到尋找證據,呈祥的思緒突然開始歪樓了,開始往從前看過的影視動漫和小說裏跑。記得某部長長長篇推理動漫裏經常會有製造不在場證明的橋段,既然這種不在場證明都能製造,那證據這東西是不是也可以……嗯……製造呢?

雖然呈祥這會思緒亂飛,但眼睛還是在認真工作的,當公共汽車停在某個站點時,呈祥無意地看了一眼對麵那個市裏有名的高級餐廳,忽然發現在餐廳臨街的桌邊坐著的個人長挺像呈小叔的。她坐直了身子,扒在車窗上認識辨認了一下後,發現還真是呈小叔。從來都很小氣摳門的他怎麼會舍得到這種高檔地方來?還有那個坐在他對麵的衣著筆挺的男人怎麼也那麼眼熟呢?

看著那個男人的側臉,呈祥皺眉思索了片刻,猛的想起,他不就是自己之前去見的那個何雲嗎?OMG他怎麼會和呈小叔夫妻坐在一起吃飯呢?

呈祥祥想到種種可能的同時,一種不安的情緒緊跟著出現了。她要去看看!想到這兒,呈祥飛快地起身,在公交車就要關門的最後一秒鍾躥下了汽車來到了那間餐廳的門口。

餐廳門前站著的門童見呈祥一路狂奔而來,小小地皺了一下眉,但還是很職業的幫她開了門。

呈祥衝進屋,突然覺得自己這樣有點冒失。萬一他們真的在一起合夥算計她,那她這樣進去豈不是被他們發現了嗎?不行,她得低調一點。呈祥刹住腳步,平穩了一下自己的呼吸,在迎上來的大堂服務員的帶領下,來到了距呈小叔最近的有塊屏風間隔的桌邊坐下,並點了一款這家餐廳裏最便宜的吃食,開始準備偷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