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更
這個時候不是他不想,不敢去追莫起軒,隻不過是他已經沒有資格去追,他曾經那樣逼迫過莫起軒,他在莫起軒的心裏的形象已經全部破滅了,現在莫起軒還這麼願意幫助他,叫他一聲鍾大哥,無非就是莫起軒對他的愧疚,因為他替他擋刀,因為大寶的病情。
淩嶽奇怪的看著完全陷入沉思的鍾翼城,心想這麼呆頭呆腦的,莫起軒會喜歡才怪。
“算了問你也問不出什麼了,我走了。”淩嶽起身走了出去。
接下來的日子一直都很平靜,莫起軒每天上下班,打理酒店,帶大寶到各種地方去玩,慢慢地,大寶也變的開朗了,整整三個月了,莫起軒並沒有看到雷震回來,雖然他說任務完成了,可是從那以後,他就再也沒有接到過雷震的電話了,莫起軒打過幾次電話,都是淩誌接的,淩誌一接電話都沒有說什麼好話,就一個勁的說莫起軒這狐狸精一天到晚的就知道打電話給雷震,影響雷震,然後順帶還說他不識大體,要不是隔著電話,莫起軒真想潑淩誌一臉水,他打雷震的手機,淩誌接個什麼電話。
不過,也就是從那以後,莫起軒就很少打電話過去了,他其實每天都有做不完的事,等他閑下來的時候就已經累趴下了,但是讓莫起軒沒有想到的是,再次見到淩嶽會是在報紙上,一個大頭條,某某娛樂公司新簽約藝人,淩軒。
這小子竟然進了娛樂圈?
莫起軒覺得實在是,但是淩嶽長得還是挺不錯的,想想以前淩嶽說哭就哭,說狠就狠的樣子,果然是一副好演員的料,看來他趕走他
還是對的。
又是幾個月過去,莫起軒幾乎是可以天天都看到淩嶽上了娛樂頭條,他真是想不看到都難,幾乎每周要上五次。這還真是淩嶽的性格,一定要是最威風凜凜出風頭的。
直到看到了另外一則新聞讓莫起軒擔憂不已——百麗市發生大地震,部分軍隊在前線支援。
不知道為什麼,看到這個新聞,莫起軒心裏有種十分不好的預感。
果然到了晚上莫起軒收到了雷震的信息。
“軒軒,我去了災區,你說過,不想要遺書的,那我就寫情書了,離開快一年了,每當靜下來的時候我就瘋狂的想念你,可是卻不能回來見你,不管你發生了什麼事,我都回不了,我真不是一個好戀人,我真的很害怕,害怕時間的流逝洗刷了你對我的愛,不是我對你對我們感情的不自信,而是我太明白,有這麼一個常年不在身邊的愛人,我都不想要了。不過我有告訴你一個好消息,這三個月完成任務沒有回來。是因為我去執行另外一個任務了,隻要這個成了,我就可以不用再回部隊了,我受夠了,軒軒我隻要跟你在一起,但是我不會掙錢,你可要養我……”
莫起軒看了笑了,開始看,他還以為雷小二給他寫分手信了,看到後麵這麼大一個驚喜,真的是……
以前的確是的,他希望他的雷小二,光芒萬丈,擁有光輝榮譽的軍銜,可是經過這段時間的事情,他才發現,他不想一個人……他沒有那麼偉大,他想自私一點,希望愛他的人,他愛的人留在身邊。
說到養雷小二,貌似雷小二也不難養的,他也不亂花錢,唯一有一次手裏揣了幾十萬塊錢立刻跑去給他買凱迪拉克,還霸氣炫耀來著,重要事雷小二小媳婦挺會伺候人的,會做飯,會照顧人,會洗衣服,還能幫他打壞人了。
想到雷小二,莫起軒隻覺得全身心都是暖。
走出鍾翼城的咖啡廳的時候,莫起軒忽然感覺屁股被人碰了一下,透過玻璃,他到了一個長得十分高,卻一臉胡須邋遢的男人,街上人有些多,莫起軒隻能當做他是不小心,畢竟他的褲子後麵沒有口袋也沒有錢財可偷,可是才過一會兒,又被碰了一下,這就尋常了,莫起軒捏緊拳頭,準備轉身就照著那人鼻子招呼上去。
可是還沒有等他出手,就已經看到有一個帶著墨鏡的男孩就一拳打在了那個邋遢男的身上。
莫起軒很想笑,算是見識了真正的四倆撥千斤,眼前這個戴墨鏡和鴨舌帽的男孩很偏瘦,但是那個邋遢男,又高又壯實,偏偏那個瘦小的還處處占了上風。
過了一會兒,莫起軒看到有不少人拍照,而他已經看出來了那個戴墨鏡的少年是淩嶽。現在淩嶽的明星之路是走的十分的順暢的,可別因為打架鬧得一身黑,於是莫起軒拿起淩嶽將邋遢男踹到一邊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