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的“見義勇為觀”
微話題
作者:王向東
孔子提倡“見義勇為”,主要不是對民眾作一般號召,而是對執政者個人政治素質提出的一種具體要求。
孔子說“非其鬼而祭之,諂也。見義不為,無勇也”,意思是不該祭祀的那個鬼卻祭祀它,叫做諂媚;發現大義所在而理當有所作為的事,卻無所作為,叫做沒有勇氣。不少學者認為這是兩個小節,彼此沒有多少聯係。有學者做過一些合二為一的嚐試,總歸覺得比較牽強。錢穆《論語新解》說:“本章連舉兩事,若不倫類,然皆直指人心。蓋社會種種不道與菲義,皆由人心病痛中來,如諂與無勇皆是。孔門重仁,乃心教最要綱領。”錢穆從“心教”角度說,似有發明。但是一部《論語》,哪一句不是“直指人心”呢?果真應當這樣理解,那麼一部《論語》,也就成為一小節,又何必分章分節呢?
讀陸龜蒙《野廟碑》,有個發現。重讀十遍以上,覺得陸龜蒙是真正弄清楚了“非其鬼而祭之,諂也”與“見義不為,無勇也”兩句之間的關係,《野廟碑》就是闡釋這兩句之間關係的一篇傑作。《野廟碑》從“碑者,悲也”起筆,看起來針砭的是“甌越間好事鬼,山椒水濱多淫祀”,諷刺的是“其廟貌有雄而毅、黝而碩者,則曰將軍;有溫而願、哲而少者,則曰某郎”之類的木雕土偶,無非就是“非其鬼而祭之,諂也”的主旨。可惜不是,至少不完全是。等你讀到“今之雄毅而碩者有之,溫願而少者有之,升階級、坐堂筵,耳弦匏口、梁肉載車、馬擁徒隸者,皆是也。解民之懸,清民之暍,未嚐術於胸中。民之當奉者一日懈怠,則發悍吏、肆淫刑,驅之以就事。較神之禍福,孰為輕重”之際,不難發現,陸龜蒙矛頭所指,其實是那些現實生活中“竊吾君之祿位”之人,陸龜蒙稱其“乃纓弁言語之土木”。他們“平居無事,指為賢良;一旦有大夫之憂,當報國之日,則佪撓脆怯,顛躓竄踣,乞為囚虜之不暇”,這種表現,不正是“見義不為,無勇也”的真實寫照嗎?
孔子的這句“非其鬼而祭之,諂也。見義不為,無勇也”,《論語》編排在《為政》篇之末。應該說,這不是無心之舉。孔子提倡“為政以德”,強調提高執政者個人素質,更注重培養革新社會政治的新人。作為執政者,既要有“見義勇為”的敏感,更要有“見義勇為”的勇氣。否則,缺少政治敏感,缺失政治智慧,缺乏政治勇氣,無所作為,屍位素餐,“為政以德”就必然隻是一句口號。《泰伯》篇孔子曾經稱讚禹“致孝乎鬼神”。風氣所及,“非其鬼而祭之”這種現象就日益蔓延。當時執政者不分是非,竟然競相攀比。雷學淇《介庵經說》說:“魯侯之祭鍾巫,晉侯之祀夏郊,鄭之請祀周公,衛之命祀後相,皆‘非其鬼’。”孔子主張“為政以德”,也就必然要對此提出批評。這是孔子“見義勇為”的具體表現。由此可見,孔子提倡“見義勇為”,主要不是對民眾作一般號召,而是對執政者個人政治素質提出的一種具體要求。那種“領導生病,民眾服藥”的事兒,在《論語》裏麵,沒有發生過。後來,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見義勇為”似乎成為專門賦予普通民眾的一種“專利”,一種“路見不平一聲吼,該出手時就出手”的壯舉。這誠然是好事。可惜執政者在行政過程中“見義勇為”的義務,就此被抹殺殆盡,大多數為官者就此被閹割成等因奉此的官僚機器。對國家與民眾來說,這絕不是什麼好消息。陳舜俞《都官集》卷六有一篇《說義》,說當時官場之所以缺失“養民之義”、“任賢之義”、“教刑之義”、“財賦之義”、“甲兵之義”,就是因為官場無人能夠“見義勇為”,許多官員已經缺失“見義勇為”的品格與素質。前事不忘,後事之師。這種教訓,何其深刻。
徐三重《信古餘論》卷四釋“見義不為,無勇也”,有一句妙語:“‘為’固當‘勇’,‘見’亦須真,故學以精‘義’為先。”這句話,天下一切自願“為政以德”的官員應該把它作為自己的座右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