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吧
文/淺草
我叫兆個屁
在我打定主意要與孫波分手那天,見到了程啟航,他裸著上身,穿著子彈頭內褲來開孫波家的門,看見我的時候,還佯裝嬌羞地蒙住了臉。
這是我第一次見到程啟航,他是孫波大學時代的哥們兒,畢業後去了北京發展,是一名股市操盤手。
對於自己的失禮,程啟航並不以為意,還話裏帶刺地說以為我是送外賣的。我懶得跟他計較,問孫波在哪裏?他瞪大一雙桃花眼,什麼?他出差了你居然不知道?你到底是不是他女朋友?
我沒好氣地撂下一句“馬上就不是了”,便動手收拾起自己的東西。
程啟航鞍前馬後地嘴不停,咦?打包東西?有分手的預兆哦!
我怒從心頭起,罵過去,兆個屁。然後扔下一句,東西我都拿走了,回頭給你兄弟捎個話。
我前腳剛出門,身後就傳來程啟航打電話的誇張聲音:兄弟,大事不好了……
不靠譜護花使者
在這座號稱黃金海岸的城市裏,我與孫波做著一對悲哀的情侶。為了各自上班方便,我們分居城東城西,見一次麵,需穿越半座城池。我們甚至不常見麵,偶爾我特別想他的晚上打電話給他,他會支支吾吾說路實在太遠,打車來回要一百多塊。SO,我隻好收拾春心悶頭睡。
有部電視劇的台詞說得很經典,距離不是產生美,是產生消費。我與孫波就是這樣,用距離消費著彼此的青春。
在車站等車的時候,程啟航追了上來,說是奉兄弟旨意,要送我回家。
我冷笑,送了回來就沒車了。
沒車了就在你那兒借宿一晚唄。他依舊油腔滑調。
我瞪他一眼。他舉起雙手,OK,不跟你搶床,我睡沙發。沒有沙發?那地板呢?地板總有吧?
碰到這樣的賴皮男人我總是詞窮。罷了罷了,他要送,就讓他送。
九月的夜晚,涼風似玉,我在漫長的歸途中陷入傷感。我28歲了,已經沒有多少任性的機會。有情飲水飽,那是電影。似我等活在現實裏的人,還是需要片瓦遮頭,粒米裹腹。我相信孫波是支潛力股,可是,要等到什麼時候,他才會發威呢?
老媽已經給我指明了兩條路,要麼馬上買房結婚,要麼馬上回老家相親。
我在悲哀中昏昏睡去,是公車司機把我叫醒的,公車已停靠終點站,司機說,他要下班了。我滿車廂尋找程啟航,丫居然在末排座椅上睡得像隻煮熟的蝦子。
這世上還有比他更不靠譜的護花使者嗎?
如是,我度過了一生中最狼狽的夜晚,拎著大包小包在郊區跋涉了一個多小時才搭上路過的出租車。
程啟航還來邀功,說若不是坐過站,哪來的運氣看好戲。他說的好戲是指他跟一條流浪狗吵架。狗衝他吠,他衝狗齜牙咧嘴。狗衝他蠢蠢欲動,他衝狗伸胳膊掄腿。狗衝上來的時候,他抱頭鼠竄;狗停腳的時候,他又扔石頭挑釁。